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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HKYX-05北京分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新修订后)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管理标准
BJHKYX-05
员 工 考 勤 管 理 办 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加强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基础管理,规范员工考勤管理,保障分公司良好的办公秩序和氛围,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分公司)。
2 管理分工
分公司营运管理部负责分公司考勤制度的制定、完善及修正,员工考勤管理的检查,行政专员为考勤员,负责进行考勤记录,并对分公司员工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3 具体标准内容
3.1原则要求
3.1.1员工需按照分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每天上班必须有签到打卡;如果员工于当日中途因公暂时离开岗位超过半小时,必须向部门领导口头请假。
3.1.2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1.2.1晚于正常出勤时间2小时以内的,即为迟到,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1天,负激励100元/次。
3.1.2.2早于正常下班时间2小时以内进行签退即为早退;超过2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3.1.2.3家住五环内的员工:迟到10至20分钟负激励20元/次,迟到20分钟至2个小时负激励50元/次。家住五环外的员工:迟到30分钟至40分钟负激励20元/次,迟到40分钟至2个小时负激励50元/次(须有报告申请)。早退10分钟内负激励20元/次,早退10分钟至2个小时负激励50元/次。营运管理部每日开具《激励通知单》,并经本人签字确认。被激励人须将负激励款额于当日交纳至计划财务部出纳处,并由出纳建立台账。如当日不缴纳者,将在次日加倍负激励,以此类推。
3.1.2.4员工各类请假 如事假、病假、出差等 要在营运管理部考勤负责人处备案,出差时间的考勤以《请假审批单》领导批准的起止时间为准;病假、事假等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3.2请假制度
3.2.1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审批单》,作为考勤记录依据;《请假审批单》交由营运管理部考勤员存档。
3.2.2员工请假,均须提前一天到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并作好工作交接,未办理或未获准休假而不按时上下班的视同旷工;确实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出请假时间的,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尽快补办请假手续或请他人代办请假手续,病假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出示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否则按旷工处理。
3.2.3员工休请假,3天以内(含3天)先经营运管理部核准休假种类和天数,再经部门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营运管理部备案即可;3天以上需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3.3加班制度
3.3.1分公司提倡员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在分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进行下班;
3.3.2 《加班申请单》是承认和计算加班工资的唯一依据,没有提交《加班申请单》时的员工签退时间,一律不作为加班依据。
3.3.3因领导安排临时性工作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员工可申请加班,填写《加班申请单》,申请单中需明确加班时间的长短,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营运管理部审批并备案,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3.3.4 对于休息日安排值班的员工,原则上首先进行调休,员工在休息日安排值班后,可在值班后的一个月内申请调休。如在规定期限内员工未提出调休申请,视为员工自行放弃调休的权利,不再补休和计发加班工资。
3.3.5 对于在国家法定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分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3.3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集团和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由营运管理部负责解释。
4 检查与考核
4.1由分公司营运管理部每日将迟到、早退或旷工的统计结果在分公司内部通报一次,并作为考勤的依据。
4.2连续迟到或早退3次(含3次),待岗一个月。每年待岗2次(含2次)以上者,作辞退处理。
4.3连续旷工超过3天(含3天)或年度累计旷工5天,作辞退处理。
4.4员工休假而未办理或未获准休假而不按时上下班的视同旷工处理。
4.5各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出勤、考勤负有直接管理的责任,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给予员工本人处罚外,还给予部门及其负责人相应处理:
4.5.1当月内本部门员工累计迟到、早退5人次以上的,扣发部门负责人当月本部门人员考勤负激励金额的30%。
4.5.2当月内本部门员工累计旷工2人次以上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扣发部门负责人当月本部门人员考勤负激励金额的30%。
4.5.3各部门凡未按考勤的项目如实填写,弄虚作假,对其本人及舞弊者负激励50元/次,负激励部门负责人100元/次。
附件一:请假审批单
附件二:员工加班申请单
附件三:激励通知单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营运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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