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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营改增15个策略应对9大可能
备战营改增,15个策略应对9大可能
鸿坤集团 张秀全
2015-04-29 09:40:30
人物:????企业:
导读:传言已久的房地产营改增即将变成现实,房企应该如何提前做好筹划?鸿坤集团张秀全“从营改增对行业影响、“营改增”前后税负及利润测算分析、应对策略”3个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推荐大家认真阅读。
“营改增”一旦在房地产、建筑、金融这三个行业实行,将是对房地产价格体系的颠覆,整个行业的运营模式、财务架构、企业内部机制以及行业的利润水平都带来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企业一定要提前筹划,想明白了,可能就领先一步,但如果毫无准备,等到政策到来的时候,可能就会措手不及。
本文在目前所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大胆假设,建立税负测算模型,推导出“营改增”对房企税负及利润的影响,并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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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改增”政策前瞻及对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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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率
税率作为房地产 “营改增”的核心,合理的税率设计有利于平衡“营改增”前后的总体税负水平,也决定着“营改增”改革的最终指向以及政策期望值的实现。目前,传言房地产、建筑业税率或为11%,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税率或为6%,预计房地产、建筑、金融三大行业一起推行。
房地产业11%的税率在业界已基本达成共识,在此不再赘述。而作为房地产紧密相连的上游建筑行业的税率则争议较大,有观点认为可能会降至6%,但笔者认为降至6%的可能极小。原因有三点:一是如果建筑业税率下降5%,将导致房地产业建筑成本进项抵扣下降5%,利润也将随之下降(笔者测算行业利润将下降1%以上)。
而作为支柱产业的房地产,正处在行业利润下行的当口,多数房企管理上尚未做好迎接“白银时代”的准备,这对于房企将是极大的考验。而如果将税率定在11%,经过市场的柔和调整,对税负、利润进行重新分配,将会起到很好的缓冲效果;二是,将建筑企业税率定为6%,短期内将会倒逼房企过多地采用“甲供材”这种税筹方式,大量从供应商处直接采购,以提高自己的进项抵扣。极端情况下,有能力的大型房企,将会重新配置资源和加强自身的施工管理能力,而建筑企业将逐渐沦为劳务公司。这种情况是与“营改增”的初衷相背离的;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财税〔2011〕110号文中已明确建筑业适用11%的税率。而此文件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由此推断修改的几率微乎其微。
结论:房地产、建筑业税率11%,金融业6%(金融业尚无靠谱消息,暂按此利率考虑)
2.土地成本能否作为进项扣除?
目前主要有2种观点, 观点1:可以扣除,土地出让金和市政配套费可参考像“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一样直接乘以个扣除率扣除。那么这个扣除率定多少合适呢?如果定为11%,行业毛利率按35%计算,在不考虑期间费用的情况下增值税税负率为3.85%,远低于营业税率5%,所以定为11%的可能性不大。笔者猜想,定为6%的可能性比较大。
观点2:不可以扣除。有观点认为,由于土地等支付给政府费用没有进项票据,导致此部分成本不能抵扣,税负增加。但笔者认为此观点不成立,土地成本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不能扣除,其对部分房企的伤害是致命的。
结论:土地成本扣除率或为6%。
3.预售在先,成本在后的抵扣链条倒挂问题
一是不可能让企业预售时直接按税率缴纳,企业不干;二是也不可能等交房了才交,税局不干。所以,极有可能参照土增税的方法,先按预售款的一定比率预缴,达到一定条件清算。
结论:不必操心。
4.土地增值税是否会取消?
“营改增”后,如果再征收土地增值税,确实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但是否会因此而取消呢?当然不会。首先,重复征税一直都存在,靠“营改增”一下子解决也不太现实,套用一句广告语:“面要一口一口吃,梦要一步一步来!”其次,土增税的立法目的:(1)规范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2)抑制房地产投机和炒卖活动,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防止国有土地收益流失。 (3)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说白了,其实质就是要调控,并把土地自然增值部分收走,从而增加财政收入。而“营改增”短期内不能达成以上目的;最后,如果取消土增税,那么房地产行业增值税税率11%和“营改增”前后税负平衡两个假设将同时失效。
结论:短期内,土地增值税不会取消。随着地产”黄金十年“的远去,行业利润将逐渐回归理性,土增税很可能将自然消失,到那时,土增税将完成其使命,或取消或并入其他税种。
5.不动产租赁将如何征税?
财税【2013】106号文规定:对试点范围内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在试点期间可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本人预测,对于已建成用于出租的不动产也将参照此办法执行,但已签订租赁合同的可选择继续缴纳营业税;对于未完工或新项目,可选择采用一般计税办法,税率或参照有形动产租赁的17%执行,建设期间的进项票据可全部形成留抵税额,出租后,按租金的一定比例分期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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