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济人培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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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人培资料

单选题 房地产经济是指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地产交易而提供居间、代理等专业服务的行为。 房地产经济业务按经济活动的方式划分,可分为房地产代理业务和房地产居间业务。 房地产居间是指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行为。 商品房销售代理,特别是二手房出售代理,是目前房地产代理活动的主要形式。 佣金是指房地产经济机构完成委托事项后,由委托人向其支付的报酬。 在发展和完善我国房地产经济的业务过程中,必须重视其服务业的属性和特点。 取得房地产经济人执业资格是进入房地产经济活动关键岗位和发起设立房地产经济机构的必备条件。 取得房地产经济人协理从业资格,是从事房地产经济活动的基本条件。 房地产经济人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济人执业资格,从事房地产经济活动的专业人员。 房地产经济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注册执业。 房地产经济人协理协助房地产经济人从事非独立性房地产经济业务。 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的人员,在没有房地产经济人指导下单独或联合进行经济活动属于违规行为。 房地产经济人协理只能在注册的区域内从业。 房地产经济服务合同应当加盖房地产经济机构印章,并由房地产经济人员签名。 未取得房地产经济人员职业资格的,不得在房地产经济服务合同上签字。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 房地产经济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济人执业资格证书》。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愿意从事房地产经济活动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济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房地产经济人员只能在一个房地产经济机构从事房地产经济业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经济机构从事房地产经济业务。 房地产经济人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 房地产经济人执业资格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房地产经纪人员是以促成交易为目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到工商登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部门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变更或终止的,因当自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房地产经纪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部门规章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经营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机构能独立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但不具备法人资格。 售楼处属于无店铺模式的一种。 、直营连锁经营,即由同一公司所有,统一经营管理,具有统一的企业识别系统,实行集中采购和销售。 多选题 房地产经济业务根据标的房地产所处的市场类型来划分,分为土地经济业务、新建商品房经济业务和二手房经济业务。 根据服务内容不同,房地产代理可分为买卖代理、销售代理、租凭代理等。 房地产经济的特点1、服务性2、专业性3、地域性。 我国目前侠义的房地产服务业是指房地产中介业,包括房地产咨询、估价和经济。 房地产经济的作用1、传播经济信息2、加速商品流通3、优化资源配置4、规范和完善房地产市场5、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房地产经济人员职业资格分为房地产经济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济人协理从业资格两种。 房地产经济人协理的权利1、房地产经济人协理有权加入房地产经济机构;2、协助房地产经济人员处理经济有关事务并获得合理报酬。 房地产经济人员在职业道德方面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守法经营;2诚信为本;3、尽职尽责;4、规范服务;5、公平竞争;6、敬业原则;7、禁止原则。 特许加盟连锁,是将连锁经营与特许经营相结合的一种经营模式。 三、重要内容 1、法律的作用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教育作用4、强制作用 2、法律的分类:1、按适用的范围划分有国内法和国际法2、按规定的内容划分有实体法和程序法。 3、在法律的适用上,宪法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4、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施行。 6、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物权法。 7、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8、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9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凭。 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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