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业公司).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房屋租赁合同(业公司)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出租的房屋 出租方将坐落在准噶尔路 33 号 友联办公楼东侧门面 房屋租给承租方使用(房屋面积为 340 平米)。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为 叁 年,租赁期自 2015 年 6 月 20 日至2018 年 6月20日。 三、房款(租金、服务费统称)及缴纳期限 3.1 总房款 810000 元/三年( 捌拾壹万元整),2015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0日为280000元/年;2016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0日为270000元/年;2017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0日为260000元/年。租金按照先交后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一次付清2015年6月20日-2016年6月20日一年房屋租金 280000 元整( 贰拾捌万 元整)。 3.2 担保金在合同签订五日内交清,担保期限为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一个月内,无违约责任和应承担出租方损失及欠费的,担保金退还。 3.3房款中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暖气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经营过程中人为发生的室内水、电、暖等设施的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维修。 四、出租方职责: 4.1出租方保证对其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产权和独立的处分 权,并且出租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4.2租赁期间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质量,如因质量问题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直接损失。 4.3出租方应为承租方提供政府依法审查所需要的产权证明。 4.4出租方有权遵照法律法规要求、政府规定及社区意见,对所涉及的安全、环境、卫生、人员健康、计划生育、用工状况等内容进行监督与指导。 五、承租方职责: 5.1承租方必须按约定的履行时间交纳租金。 5.2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经营必备的各种手续(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费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时,必须经过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自理。承租方在三年租赁期内,将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转出租的,需经出租方同意,并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变经营业务,必须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移交过程中停业期间,不延长租赁时间和扣减租金,仍执行原租赁期限和租金价格。 5.4、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而使房屋或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5.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综合治理、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承租方必须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扫雪打冰工作。不得违反克拉玛依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如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6承租方雇来的外来人口必须持有克拉玛依公安局所属派出所办理的外来人口暂住证。 5.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烟火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有误,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5.8承租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克拉玛依有关规定,市局有关文件和规划对房屋进行拆除的,双方都应服从,本合同终止,费用及损失各自承担。 5.9承租方应安全经营,自行承担经营场所内的安全保卫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的赔偿。 5.10承租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各类安全、环境卫生、消防检查,接受出租方及政府、社区提出的各类不符合安全、环境卫生、消防规定的整改通知,按时整改。 5.11承租方应维护出租方声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用工,保障雇员合法权益,避免人身伤害,承担相应责任。 5.12承租方“独立经营,自负其责”,与甲方不存在连带的经营、安全、劳动用工等经济及劳务等责任,所有纠纷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害或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 6.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其中有下列(1)(2)(3)情形的,承租方应按未付房屋租金(或未付各项费用)的双倍金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有下列(4)(5)情形的,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年租金数额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承租方交付租金时间逾期(按合同约定的交付租金时间计算)3个月之久的; (2)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过年租金一半的; (3)承租房屋内所产生的应由承租方自负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有一项费用或多项费用超过半年时间,未向有关部门交付的; (4)承租房屋内发生过刑事案件或其它违法活动的(被公安机关文书确认为主), (5)承租房屋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承包给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已付年租金数

文档评论(0)

xpb71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