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案例2--转载.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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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案例2--转载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   有些情况下,虽然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出于各方面考虑,所得税准则中规定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因会计与税收的划分标准不同,会计上作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但按照税法规定计税时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题3】A企业以增发市场价值为l5 000万元的自身普通股为对价购入B企业l00%的净资产,对B企业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前A企业与B企业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假定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购买日B企业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如表19-2所示:   表19一2 单位:万元 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固定资产 6 750 3 875 2 875 应收账款 5 250 5 250 - 存货 4 350 3 100 1 250 其他应付款 (750) O (750) 应付账款 (3 000) (3 000) O 不包括递延所得税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12 600 9 225 3 375 分析: B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项交易中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商誉的金额计算如下: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12 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0×25%)18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4 125×25%)1 03125   考虑递延所得税后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11 75625   商誉 3 24375   企业合并成本 l5 000   A企业   1)借:固定资产 6 750 应收账款 5 250 存货类科目 4 350 商誉 2 400 贷:其他应付款 750 应付账款 3 000 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5 000   2)   借:商誉 1 03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 03125   3)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5 贷:商誉 1875   商誉=2 400+1 03125-1875=3 24375(万元)   商誉的账面价值3 24375>计税基础(0),形成暂时性差异。   因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当事各方选择进行免税处理的情况下,购买方在免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有关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原计税基础不变。被购买方原账面上未确认商誉,即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   该项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金额3 24375万元与其计税基础零之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按照准则中规定,不再进一步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中,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该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由于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直接结果是增加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是降低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使得资产、负债在初始确认时,违背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3)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满足上述条件时,投资企业可以运用自身的影响力决定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如果不希望其转回,则在可预见的未来该项暂时性差异即不会转回,从而无须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具体来说,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若准备长期持有,则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的影响;若改变意图对外出售,应确认所得税影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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