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沪市结算风险管理工作介绍ppt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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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沪市结算风险管理工作介绍ppt

四、港股通业务的风险防范(2) * T日 T+1日 T+2日 T+3日 风控资金按人民币缴付,主要包括差额缴款、按金、集中抵押金。 T日晚上计算,T+1日16:00交收。 四、港股通业务的风险防范(3) * 风险管理 主要原则 风控资金的计算 风控资金账户 需新开风控资金户,用于存放风控资金,按月结息。 通过备付金账户交收。 其他 风控资金结算 收差额缴款、按金。 暂不收取集中抵押金,但保留收取的权利。 计算原理参照香港结算算法,但略有调整。 人民币结算。 T日清算,T+1日10:30交收。 先返还上日应收风控资金,再扣收当日应收资金。 需缴纳20万结算保证金。 调整自营备付金账户保证金最低限额。 最低备付金制度 对正常的结算参与人,按债券品种(包括债券交易清算、债券质押式回购、国债预发行现金结算、国债预发行交易清算)的买入金额的10%收取,其他品种按买入金额的20%收取。 对高风险结算参与人,其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按风险水平个别调整。 按月调整 。 五、其他风险管理措施-最低备付金制度 * 五、其他风险管理措施-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收取依据:证监会和财政部《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其来源之一是结算参与人按相关证券品种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资金。 每一财政年度终了,如结算风险基金净资产≥30亿元,则自下一年度起不再向结算参与人收取结算风险基金,但新加入结算系统的结算参与人除外。结算参与人自加入结算系统并首次缴纳结算风险基金起的一年内必须缴纳。 相关证券品种包括:A股、基金、国债及地方政府债现券交易、债券回购。 * 五、其他风险管理措施-交收担保品制度 * 五、其他风险管理措施-证券结算保证金 收取对象:对参与多边净额结算服务的A股、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证券类金融产品(不含B股、开放式基金等产品场外申购赎回)交易结算业务的结算参与人收取结算保证金。 缴存:结算参与人缴纳的结算保证金,包括自营结算保证金和客户结算保证金两部分,以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拨的部分。 互保功能: 结算参与人以自有资金缴纳的结算保证金具有一定限额(20 万元)的互保功能。 结算参与人缴纳的客户结算保证金不具有互保功能。 按月调整。 * 五、其他风险管理措施-证券结算保证金 用途:用于在结算参与人交收违约时提供流动性保障、并对交收违约损失进行弥补的专项资金。 在违约损失确定日,按先违约参与人缴纳的自营保证金后客户保证金(仅限于客户交易结算业务产生的交收违约损失)的顺序进行动用。 若有不足,依次通过中国结算缴纳的部分、风险基金进行弥补。 仍不足的,作为待摊违约损失。 * 五、其他风险管理措施-限制转指定和资格准入制度 限制撤销指定交易 对于涉及待交收、未完成交收的证券交收违约及存在入库质押券的证券账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限制其撤销指定交易。 准入制度和提请交易所暂停结算参与人交易资格 对于ETF申购赎回、固定收益平台债券等业务实施参与人准入制度。如果结算参与人未能在最终交收时点履行交收义务,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权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其下一交易日相关品种的交易资格。 * 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申赎额度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对其净申购、净赎回实施额度控制,并于收市后规定的时间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业务限制数据。 本公司结合托管行报送的该货币基金现金类资产数据,对货币基金次一交易日适用的净申赎额度、总申赎额度进行审核确认。 本公司可根据市场状况等因素对上述限额进行调整,并提请上交所于下一交易日对货币基金的净申购、净赎回、总申购、总赎回规模进行控制。 小额账户标准。 五、其他风险管理措施-场内货币基金额度管理 * 五、其他风险管理措施-资金交收违约处理 * 上海分公司业务发展部 * * * * * * * * * * * * *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沪市结算风险管理 上海分公司 | 业务发展部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结算风险管理 概述 现券结算的风险防范 回购业务的风险防范 港股通业务的风险防范 其他风险管理措施 * 一、概述(1) 中央对手方(Central Counter Party,CCP) 又称为共同对手方,是指在结算过程中介入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之间,成为“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并保证交收顺利完成的主体。 中央对手方制度的核心是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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