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拌和站安全技术交底
拌和站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中水三局安装分局 分部工程名称 拌合站建设 单元工程名称 土方工程、拌和站吊装 交底部位 拌和站 交底日期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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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一、土方工程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不得超过1.5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基坑四周必须设置,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
1、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措施,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清坡清底人员必须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载超引起土体位移、破坏。
、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1.所有进入使用现场的人必须正确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2.负责吊装的操作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3.吊装作业必须有专人看护。
二、作业人员
1.吊车司机应严格执行吊车安全操作规程中的“十不吊”即: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起重机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5) 歪拉斜挂不吊。
(6)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 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9)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吊。
(10)领导违章指挥时不吊。
2.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
3.禁止在有雾、雨天视线不清的确情况下安装,移动扒杆和吊装重物。
4.禁止在风力达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
5.需用自扎扒杆时,应根据重物及尺寸决定扒杆材料和扒杆高度,交叉点不应扎得过高,支点应在本世纪内一个平面上,不得使用有裂纹、虫蛀、腐烂等材
料,有木节的超过截面10%的不可用作扒杆。
6.扒杆揽风绳的使用根据扒杆的类别、高度、物体的重量酌情而定,揽风绳与此同时地面的夹角原则上不应超过30°。
7.吊重物前要严格检查扒杆各结点是否绑扎牢固,支点锚索、杆顶缆风绳是否拉紧,缆风桩上绑扎缆风绳应紧贴地面,绑扎牢固,工作时设专人看管。
8.吊物应按规定的方法和吊点进行绑扎起吊,当用一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绳扣与水平夹角应大于45°。
9.绑扎圆筒或有硬棱吊物,绑扣处应垫麻袋等物,以防圆筒滑脱和棱角伤绳。
10.起吊前应将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清除,以免掉下伤人。
11.起吊前,先将吊绳拉紧,复查绳扣是否绑牢,位置是否正确。
12.安装构件时,应考虑结点钢筋是否相互妨碍,如有妨碍,应事先采取措施,以免影响安装。
13.吊大型钢板应焊上足够安全吊点或采取其它措施。
14.吊绳应垂直,原则上不准斜吊,如要斜吊,必须认真检查绳索和各种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经施工负责人批准。
15.起吊时如发现吊物不够平衡,应放下重绑,不准在空中纠正。
16.起吊时应徐徐起落,避免过急、过猛或突然急刹,回转时不能过速。
17.绝对禁止任何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具升降和以人作平衡体,严禁人员在钢丝绳、滑车等处爬上爬下。
18.严禁一切起重机具、索具超负荷使用,如一整体设备而少量超负荷,吊装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吊装。
19.起吊物严禁与它物相碰,安装构件时,严禁构件与立柱或其它已安装好的构件相碰。
20.起吊物及构件安装未稳前,不准放下吊钩。
21.起吊时,吊物附近的操作人员要站在能避让的位置,起吊后如需移动吊物,宜用绳拉。拉绳者与吊物中心距离不能小于吊物旋转半径,并注意吊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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