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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名师启航班凌云民法讲义
北京海天司法考试培训学校
09年名师专题启航班民法篇
夏凌云
专题一民法的概念
一、含义:调整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二、意思分解
1、平等(县长对县酒厂、酒厂厂长的嘉奖)
2、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3、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立法所明确规定了的关系;好意施惠,恋爱)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1)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案]c
专题二 民事权利的分类
一、人身权与财产权——(1)是否具有财产内容;(2)是否与主体分离
2、财产权
北京海天司法考试培训学校
(1)含义
(2)范围:物权、债权、知识产权部分、继承权部分
3、精神损害赔偿
考点:侵害财产权——人格象征意义的纪念物品——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意见4)
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
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
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8—61]
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
D.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A:BD
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一权利的作用
1、支配权:(1)对世性、排他性i(2)范围: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
2、请求权:(1)对人性;(2)范围:债权请求权(的相容性),物权请求权
3、抗辩权
4、形成权
(1)“单方决定权”——单方意思表示
(2)决定“自己与他人”+‘‘他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命运
(3)范围(撤销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拒绝权、决定权、选择权)
(4)形成权的行使一A、“产生”——“行使”——“形成权的后果”
B、行使方式:诉讼、仲裁/单方通知一明示、默示均可
c、行使期间:除斥期间,不变期间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51)
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
利具有支配性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
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答案)ABcD
三、绝对权与相对权
1、绝对权(对世权)
2、相对权(对人权)
四、主权利与从权利——分类标准:两个权利之间的关系
北京海天司法考试培训学校
1、主权利——_含义——范围
2、从权利——含义——范围(担保权、地役权)——成立、转让、消灭从属
专题三自然人
一、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
1、含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2、获得: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二)自然人行为能力的类型:依年龄与精神状况分为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监护
(一)监护人的确定
l、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民通16条)
(1)法定监护人
①父母:②祖父母、外祖父母;③成年兄姐;④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
⑤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1+2)。
(2)指定监护人(民意第15、16条)
①父母—◆协议确定—◆有关组织指定(不服)—◆法院指定
(组织指定是法院指定的前置程序)
②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
人承担监护责任。(连带责任)
(3)委托监护人(民意22条)
①原则上原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②原监护人与有过错的委托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⑨注意:在司法考试的实战中法定监护人与学校间的关系不是委托监护关系
(二)监护人责任
1、一般情况: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民通133条)
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
他的民事责任。
2、特殊情况: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的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7条)
(1)责任主体: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
(2)适用对象:未成年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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