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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地要求过学习使学生了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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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地要求过学习使学生了解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第三节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第四节,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沈阳工程学院 社科部 德育教研室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一、教学理念与目的 1、教学理念 本章分别阐述了“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2、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教学,帮助大学生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自觉性,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的途径与方法。 二、教学重点难点 1、法律的主要作用就是制裁违法犯罪?不违法犯罪就用不着学法了吗? 2、不知法也能守法吗?怎样才算知法? 3、怎样维护法律的权威?大学生应该怎么做? 4、如何理解和区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 三、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讲授、讨论 四、课时安排 6课时 五、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卢某系北京某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的学生。2000年6月,卢某从网上下载了“黑客”软件,破译并盗取了北京创原世纪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卢某不仅自己使用该公司的上网账号及密码上网,而且还向同学、好友广泛传播此上网账号及密码,还得意地告诉他们:“这账号是黑下来的,不要钱就可以上”。2000年10月至11月期间,卢某甚至在网上发布信息,以每100元使用3个月的形式,将创原世纪公司上网账号及密码在网上销售,从中获利4000多元。由于知道了账号密码的人经常在网上向自己的网友传播,致使使用过该账号的人竟达1000多名。该公司在信息费用猛增数十万元的情况下,终于发现账号被盗用。据统计,截至案发时,卢某的上述行为,共给该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万多元。当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追究时,他竟以并没有偷东西为由替自己辩解,还说要知道是犯罪,也不会向同学、好友广泛传播此上网账号及密码,以致造成那么大的损失。 卢某为什么被判刑?致使其犯罪的原因是什么? 第一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一、法律的内涵 (一)法律的含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1、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分为:调整性规范和构成性规范。 最初,人们处理相互之间的某种关系或某类事件时,首次找到一种解决方法并加以采用,于是形成了带有偶然性和任意性的“个别的社会调整”,其后,随着同类关系或事件的出现,人们又会援用首次采用的方法。久而久之,那种方法就成为习惯固定下来,成为人们共同遵行的行为规范。于是,便由个别调整过渡到经常的规范性“一般的社会调整”。法律规范形式的演进是从个别调整发展为规范性调整,从习惯法调整发展为成文法调整。这反映了法律从原始到成熟、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历程。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产生新规范。法的认可是指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则或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国是欧洲大陆上最早产生成文宪法的国家。1789年法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8月,国民议会通过了《人权宣言》,这是法国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纲领性文件。他宣布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主权在民”、“分权”等原则,确认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罪刑相适应”、“法律不溯及既往”等法制原则。1791年,制宪议会通过了法国第一部宪法,它以《人权宣言》为序言,废除了封建制度的一切等级爵位、称号和特权,赋予公民以迁徙、集会、请愿、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这部宪法也明确的反映出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确认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规定了在法国实行君主立宪政体等。 列宁:“意志如果是国家的,就应该表现为政权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否则‘意志’这两个字只是毫无意义的空气震动而已。” 任何统治阶级都必然借助他们执掌的国家政权,将自身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否则,统治阶级的意志就不可能成为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也不能名正言顺地运用以国家名义出现的法律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 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的本质 “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共产党宣言》 法律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对法律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奴隶制生产关系、封建制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了相对应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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