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书记员核心职业能(庭审笔录制作训练).docVIP

书记员核心职业能(庭审笔录制作训练).doc

  1. 1、本文档共2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书记员核心职业技能(庭审笔录制作训练)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案件 【训练视频资料】 /UserPage/1/DvPlay.aspx?ID=37236 【参考答案】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次) 时间: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十时零分至十时四十分。 地点:本院第xx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旁听人数: 审判人员:王燕、凌建。 人民陪审员:刘万蝉 书记员:孟军红、刘颜艳。 审判长宣布开庭审理原告刘灿丽、李辉诉被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违法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案。 记录如下: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规则(略) 审判长:经核对,上诉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与代理权限,均与庭前在本院办理的手续一致。两原告被告第三人,对对方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均无异议。上诉诉讼代理人的出庭资格有效。(审判长敲击法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北京是海淀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厅,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刘灿丽、李辉映,诉被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违法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案现在开庭,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本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燕担任审判长。与本院代理人审判员凌建,人民陪审员刘万蝉,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孟军红,刘颜艳担任法庭记录。本院在收到原告刘灿丽、李辉起诉状后,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并向两原告发送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举证须知,向被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送了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举证须知,因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与本案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通知该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向该公司,发送了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举证须知。上诉诉讼文件已经载明了行政诉讼当事人,在行政诉讼过程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履行的诉讼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也就是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成员或者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不参加本案的审理活动。两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两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 审判长:第三人是否申请回避? 第三人:不申请。 审判长:两原告是否已经明确你在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两原告:明确。 审判长:被告是否明确你机关在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被告:明确。 审判长:是否已经明确你单位在诉讼中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第三人:明确。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根据两原告庭前向本院提交的起诉状,两原告诉请本院,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为被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1998年12月17日。向第三人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颁发的98规建字1713号,建设规程规划许可证,下面由被告说明,说明该许可证的具体内容。 被告:主要内容如下:建设单位海淀房地产经营开发总公司,文号是98规建字1713号,建设位置是海淀区采石路,建设项目的名称是两个便民店,便民店一和便民店二,建设规模分别是503.79平方米和457..22平方米,层数,便民店一是地上两层,没有地下。便民店二是地上两层地下一层。这个建设的高度,都是7.9米,结构类型是框架结构。其中便民店二、,含有人防面积120.08平方米,这是建设工程许可证的主要内容。这是建设工程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完毕。 审判长:下面由两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你起诉的事实,明确诉讼请求。 两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撤销被告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1998年12月21日,原告购买了北京市海淀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总公司,现为北京海开房地产总公司的玉海园220号208号房屋,现为玉海园2里5号208室,北京市海淀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销售房屋后,于1999年4月,在原告所购房屋正面绿地上,增建一栋二层楼房及其附属建筑,该楼房与原告所购房屋,间距过小,造成原告的房屋不能正常采光、通风,遮挡了视线,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原告多次向北京市海淀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总公司,提出要求,解决采光、通风、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但北京市海淀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该楼房不属于违法建筑为由,拒不解决此事,原告认为该楼房不符合,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划,和北京市生活居住建设间距,暂行规定等规定。被告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明权利诉讼请求。此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完毕。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就原

文档评论(0)

lanhe897591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