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正大学经济学系教师聘任及升等审查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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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中正大学经济学系教师聘任及升等审查要点

國立中正大學經濟學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要點 81年12月23日系所務會議通過 82年11月30日系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83年01月07日系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83年1月26日第56次校教評會修正通過 84年06月15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84年10月23日第90次校教評會修正通過 88年12月3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89年6月8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89年11月6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89年11月7日第100次院教評會議修正通過 89年12月12日第191次校教評會備查 93年6月16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3年11月9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3年12月14日第234次校教評會修正通過 95年1月10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5年10月17日第254次校教評會議修正通過 96年9月19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6年11月8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6年12月11日第263次校教評會議修正通過 97年1月3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8年9月23日系教評會議修正通過 98年10月28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8年11月16日系教評會議修正通過 100年1月19日第3次系教評會議修正通過 100年2月23日第5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5月23日第4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10月9日第297次校教評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本要點依據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系教師之聘任及升等依本要點辦理,本要點未規定事項依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管理學院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準則、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 以下簡稱教評會 設置要點以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新聘教師之聘任程序: 本系教評會應依據本系教學研究發展之需要,公開徵求師資。 本系教評會就應徵者之資料與著作,進行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等資格之認定與審查 必要時得輔以面談或專題演講等方式來進行 後,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以上 含 同意者,該應徵者始成為新聘教師之候選人。 本系教評會應就所有候選人進行複決,獲三分之二以上 含 出席委員同意者,始為本系新聘教師之推薦人選。為慎重起見,於進行複決之前,本系教評會得將候選人之著作送請二至三位校外專家提供意見。 本系教評會應將上述推薦人選會議紀錄提本系系務會議報告後,始完成新聘教師之初審作業。 本系應將上述初審會議紀錄及擬新聘教師之名單與聘任有關資料,於規定期限內,送管理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複審。 初審通過後,文憑送審案系教評會應推薦六位以上(含)校外專家學者為著作審查人;對於著作送審案,系教評會應推薦六位以上(含)校外專家學者為著作審查人。 第四條、本系教評會辦理教師資格之評審過程及審查人資料應全程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並不得公開,相關人員若違反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原則,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追究相關法律及行政責任。且應嚴禁送審人請託、關說等情事;若發現送審人有干擾審查人之情事,並經查明屬實後,應駁回送審人申請。 第五條、本系教師其任職年資合於本校升等規定者,得於每年十二月底前,備妥相關資料一式五份,向本系提出申請。經本校教師評鑑辦法評鑑未通過之教師,於次一學年度不得提出升等申請。 將屆本校組織規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規定升等期限之教師,最後二次申請升等之時程如下: 一 第一次時程為期限屆滿前一年之六月底前,備妥相關資料一式五份,向本系提出申請。 二 第二次時程為期限屆滿當年之十二月底前,備妥相關資料一式五份,向本系提出申請。 未依上述時程辦理者,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條、申請升等之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必須與任教科目性質相符,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代表著作應為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五年內之著作;參考著作應為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七年內之著作。但送審教師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得申請延長前述年限二年。 已出版公開發行之書,或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 含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 ,或經前開刊物具證明將定期發表,或在國內外具有正式審查程序研討會發表且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 含以光碟發行 之著作。 代表著作如係數人合著,僅可一人送審,他人須放棄以該著作作為代表著作送審之權利。送審者應以書面說明本人參與部分,並由合著者簽章證明。但下列情形,得免繳交合著者簽章證明: 一 送審者為中央研究院院士。 二 送審者為第一作者或通信 訊 作者,其國外合著者簽章證明部分。 教師自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至下次申請升等期間,所有個人在專業或學術上之成果,得一併作為送審之參考資料。 第七條、升等審查內容包括研究、教學、服務及輔導等三項成績,研究成績佔總成績百分之六十、教學成績佔百分之二十五、服務及輔導成績佔百分之十五,並依「經濟學系教師升等評定基準」評分。該評定基準另訂,經系務會議通過,並送管理學院教評會審核後施行。 每單項成績均達六十五分以上(含),且總成績達七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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