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专)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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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专)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集中实践环节是教学计划中促进学生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化的重要环节,其设置是实施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步骤之一,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电大教学改革,综合测评学习成果,切实保证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际能力,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为落实开放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教学计划,保证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特根据中央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制定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 一、集中实践环节总体说明 1.性质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是专业教育必需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学前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 2.教学目标 (1)增进对学前儿童的了解和理解,树立正确的儿童观。 (2)熟悉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和要求,获得初步的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活动的能力。 (3)形成稳定的职业认同感。 3.与相关课程的衔接和配合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设有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论、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游戏理论与指导、幼儿园管理、儿童家庭与社区教育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都为学员进行教育实习和完成毕业作业打下必要的理论基础。 4.实施要求 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以学员的自主学习为主,各地电大应提供必要的综合面授辅导,使学员明确综合实践环节的内容和要求。 注重对学员的个别辅导,在整个教育实习与毕业作业的写作过程中随时保持与学员的联系,进行必要的指导。 5.实施意见 本专业学员均必须完成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集中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二、集中实践环节具体内容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教育实习,共3学分54学时(3周),在第五学期进行;第二部分是毕业作业,共5学分90学时(5周),在第六学期进行。 第一部分: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是对教育过程的真实体验,其目的是帮助学员全面熟悉幼儿园和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使其能在毕业后独立从事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保育、教育等工作。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实习。 1.内容 学员应对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实习。 (1)保育工作 内容包括:观察与尝试幼儿保健与生活护理,学习组织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协助幼儿园保教人员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体能锻炼等。 (2)教育工作 内容包括:了解幼儿、钻研教材、设计主题活动、编写活动方案、制作有关教具、实际带活动等教育环节。重点是学习设计和组织教学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 (3)班级管理工作 内容包括:学习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周计划和日计划等),尝试进行班务管理,协助记载幼儿成长档案等,参与负责本班保育、教育以及家长工作等各项工作。 (4)家长与社区工作 内容包括:了解本班幼儿的家庭情况和幼儿园所在社区的情况,听取家长和社区对幼儿教育的意见,学习与家长沟通并组织家园联系活动,尝试根据幼儿的特点对家庭教育提出建议以及进行幼儿园与社区合作工作等。 2.实习要求 凡是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学员,必须到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实习前要做好实习计划;实习中要做好实习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记录;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过程记录和实习总结。实习评定60分后可得3学分。 教育实习在第五学期内完成,学员的实习时间不少于3周(54学时)。 3.实施环节建议 综合辅导——制定实习计划——开展教育实习——接受指导教师指导——独立完成教育实习总结报告。 4.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原则上在学员修完总学分的80% 后开始安排,第五学期完成教育实习。 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学前儿童教育工作的全面实习,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总结等材料。 在实习之前,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辅导,指导学员落实习单位,做好实习计划,学员在实习过程中做好实习活动记录,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总结。 5.组织形式 (1)指导教师资格 专业实习的指导教师包括电大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 电大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①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有一定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工作经验,熟悉学前专业所设课程的知识内容;③思想作风好,有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责任感强;④业务水平高,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⑤对实习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并有一定的实习工作指导经验;⑥熟悉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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