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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生校外实习(训)管理职责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训)管理职责
学生校外实习(训)是一项校企合作、多方参与、互联互动的教学环节,主要涉及学校(教务处、系部、学校指导教师、学校辅导员)、企业单位(企业指导教师、企业文化辅导员)和学生(实习助理)等等。现将涉及的主要部门、单位和人员职责分工做一说明,望各部门和人员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实习(训)教学。
第一章 教务处的职责及主要工作
教务处是学生实习(训)管理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院实习(训)的相关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指导系(部)开展实习(训)工作;
2.掌握实习(训)情况,组织系部开展工作交流,协调解决实习(训)中出现的问题;
3.对系(部)实习(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工作的质量监控;
(1)不定期检查:教务处联合学生处等部门成立学生实习(训)检查组,对学生实习(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人数、地点和时间由教务处和学生处商议决定。原则上检查组人数不超过4人,学校给予差旅补贴;
(2)检查内容:学生的实习(训)情况;企业对学生所做的指导记录;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检查和指导的相关记录等;实训助理的相关统计记录;学生对实习(训)案例的记录情况;
(3)实习(训)结束后教务处将对系部实习(训)教学管理工作及有关材料作全面检查。此项工作作为系部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检查结果将向全校通报;
4.对系部实习(训)工作进行总结和考评,促进实习(训)工作质量的提高;
5.对合作企业的育人功能和效果进行评价、考核;
6.负责各专业毕业顶岗实习实施细则和实施计划的审批。
第二章 系部职责
系部是校企合作实习(训)工作的执行部门,在学院的领导下和教务处的指导下开展实习(训)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教务处的指导下,搭建符合专业特点的校企合作平台,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2.制定符合系部实际的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及细则;
3.负责组织编写《实习(训)大纲》和《实习(训)指导手册》;
4.制定学期实习(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落实实习(训)岗位,与合作企业共同实施实习(训)管理。安排实习(训)应注意专业培养目标和就业岗位的关联性,做到专业对口;加强对学生进行实习(训)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实习(训)的目的和意义;
6.选派校内、外指导教师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为加强学生职业素质教育,10人以上集中实习的校外基地还可聘请1名企业辅导员,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企业文化教育, 10人以下由兼职指导教师兼任;
7.签订校、企、生三方安全协议,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减轻企业压力,保障学生的权益;组织实习(训)学生参加保险,并统计投保学生名单;对学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职业道德和一般性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8.建立实习(训)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制定质量评价指标,协同合作企业对实习(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9.建立指导教师、辅导员与实习学生的定期联系制度,定期到合作企业检查和指导实习(训),解决实习(训)中出现的问题;
10.设立实训助理协助管理。每个实训企业有3名以上学生集中实训设实训助理1名,6名以上学生设实训副助理1名。实训助理从学生中选取或由原来的班干部担任,实训副助理由所在实习企业的学生轮流担任;
11. 做好学生实习(训)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实习(训)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后,及时将《实习(训)大纲》、《实习(训)指导手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训)记录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训)申请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训)实训手册》、《实习(训)案例集》、有关检查记录、津贴发放记录、奖励表彰记录等收齐后,分类整理归档。将其中较好的实训案例汇总后推荐给专业教师,并交由教务处复印存档。
第三章 学校指导教师职责
学校指导教师指在系部的领导下,负责学生校外实习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由一名对生产实习教学环节、工艺流程十分熟悉的老师担任。每次学生实习前,必须提前1-2天到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的主管领导取得联系,了解和熟悉实习地点的具体情况。会同其主管部门,准备好与本次实习教学有关的事宜;
2.实习开始前,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实习的全面动员工作,向实习学生做一次总体实习指导,对学生进行工作态度、实习纪律、实习技能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3.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和具体条件,制订实习计划,经系领导核准后组织实施;
4.在实习过程中,按照实习(训)大纲和实习(训)计划,协助合作企业指导教师组织好各种实践教学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健康,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实习(训)学生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并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训教师指导登记表》。具体检查指导时间由系部安排,一般一学年不少于8次,每学期不少于4次;检查指导内容包括:对实训助理所做的各项统计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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