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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大学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生修业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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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大学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生修业准则

朝陽科技大學生化科技研究所碩士班修業準則 92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所務會議訂定 92.10.159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所務會議修正 93.07.089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所務會議修正 93.10.199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所務會議修正 94.03.299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所務會議修正 94.08.31 9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所務會議修正 97.10. 目的:為增進本所碩士班研究生之學習成效,以便於研究生規劃修課學程,特訂本準則。 修業學分 ﹕本所碩士班研究生,最低畢業學分為三十學分 含碩士論文六學分 。 修業年限 ﹕碩士班修業年限為二年,得延長二年。 修課規定: 修課之學分數限制: 畢業學分需含十五個必修學分(含碩士論文)與至少十五個選修學分。 各學年每學期修課之上下限(不含教育學程學分): 至多可修 至少需修 第一學年每學期 15 3 第二學年每學期 15 3 延長學年每學期 15 0 每學期研究生所選修之課目,須經指導教授及所長簽名確認。尚未確定指導教授者,由所長簽名認定。 本所研究生需修習「專題討論」四學期,並依所屬組別,由本所「植物生技專題」、「生物程序專題」或本校應用化學系及環境工程與管理系開設之師徒制課程擇一修習四學期,不及格者必須重修。 若指派赴國外姊妹校之研究生,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者,前項課程均得免修一學期。 本所碩士班畢業學分,得承認於本校應用化學系及環境工程與管理系碩士班所修學分。 學分抵免原則: 凡非在本校修習之學分,經所長同意始得抵免。但以正式研究生於三年內在公私立大學研究所修得而未用此學分取得任何學位之學分為原則,以六學分為限。 申請抵免學分,需於第一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依學校規定期限內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碩士論文指導教授及研究方向之選定 研究生論文指導教授以不得超過兩位為原則。 碩士班研究生,應於第一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前選定指導教授,經指導教授同意並填寫『碩士論文指導教授認定書』後送所辦公室彙整造冊,如逾期繳交,則視為自動延長修業年限。 研究生因特殊原因需更換指導教授時應填具『更換指導教授申請表』,經原任指導教授、新任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後送所辦公室彙整。 指導教授之研究生每年以不超過二位為原則。 碩士論文計畫書之提出: 研究生需於填具『碩士論文指導同意書』或『更換指導教授申請表』,於畢業年度6月15日 延畢生於前一年度12月15日 前由指導教授審查同意後,方得提出一式三份經指導教授簽字之碩士論文計畫書,一份計畫書審查申請表。 計畫書內容得包括中英文摘要、題目簡介、研究動機、文獻總覽、研究方法及步驟、預期結果及參考文獻等項目。 未如期提出計畫書者,視同自動延長修業年限。如有不可抗拒之原因,經向所方提出延期申請並獲得同意者,不在此限。 研究生於通過論文計畫書之審查後,若要更改論文題目,需由指導教授出具書面意見並重新提出論文計畫書之審查申請。 碩士論文考試之相關規定 申請資格 研究生修畢規定課程與學分 含當學期所修學分 。 註冊在學者。 初稿已完成並經指導教授與所長同意。 至少有一篇論文被接受發表於學術會議或期刊,指導教授得提出更嚴格要求。 申請學位考試者,須於學位考試日期一個月前,依規定格式填寫參加學位考試申請表一式兩份,經指導教授及所長核准後,正本送教務處會辦,影本所內存檔。 學位考試時間依學校行事曆所訂期間內舉行,但第一學期最遲必須於元月卅一日前,第二學期於七月卅一前通過學位考試。 碩士生學位考試以論文口試方式進行。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三至五人,其中校外委員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由所長遴選具有本條第六款論文審查資格一人為召集人,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但不得擔任召集人。 學位考試委員資格規定如下﹕ 曾任教授、副教授,擔任與研究生所提研究論文之有關學科專長者。 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 一年以上 ,對研究生所提研究論文學科有專門研究者,其他學術研究機構之研究人員準用本項規定。 具有博士學位並對研究生所提研究論文學科有專門研究者。 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 前項各款之提聘資格認定標準,由本所所務會議審議之。 學位考試委員應全數親自出席委員會,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學位考試須有校外委員出席,且出席委員至少三人以上,始得舉行。 研究生之論文須用中文或英文撰寫。曾經取得他種學位之論文,不得再度提出。所提之論文(含中英文摘要)應於考試十天前分送各考試委員審閱。 碩士學位考試之審查 學位考試成績,以七十分為及格,一百分為滿分,並以出席委員評定分數平均決定之,但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評定不及格者,以不及格論,評定以一次為限。學位考試成績不及格而其延長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得於次學期或次學年舉行重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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