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中的公参与.doc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社区治理中的公参与

提高公民意识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探析 云淑萍 内蒙古财经学院 010031 内容提要:实现社区治理是目前我国社区管理的发展方向,社区治理意味着社区多元治理主体的出现和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与公共事务参与,它的前提是公民意识的提高。本文通过梳理公民意识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与表现以及分析由于公民意识缺乏造成的社区治理问题,说明提高公民意识在我国社区治理中的迫切性。 关键词:社区治理 公民意识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community management in our country is to realize the community governance, which means the appearance of multi-governance-subjects, the community residents’ self-management and participating in public affairs. The premise i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sense of citizenship.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affect and show of the sense of citizenship and the problems of lacking it, which proves the urgency of improving the sense of citizenship in community governance. Key words: community governance the sense of citizenship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公民社会正在萌芽中,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的公民意识正在形成。转变政府职能,探索新的基层管理模式已势在必行,社区治理正在成为中国社区建设的必然选择。但是,我国的城市社区治理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实际治理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与公民意识缺乏有关的问题,从理论上厘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我国社区治理的进一步发展。 一、社区治理中的公民意识 治理理论的兴起与市场的失效和国家的不足相关。“治理”范畴是政治学、社会学、城市学广泛使用的概念。学者俞可平认为,治理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1〕社区治理是目前中国治理理论研究中最受关注的领域,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的政府管理职能发生了转变,尤其是基层政府的管理职能正呈现社会职能回归社会的趋势,社会管理重心正在由“单位制”向“社区制”的转变。同时,由于城市居民家庭私有财产的增加和权利意识的增强,除了作为“单位人”以外,作为“社区人”面临的物业纠纷问题、环境保护问题、拆迁问题等使得城市居民不得不越来越多地关注和参与社区建设。因此,在中国社区成为治理理论实践和公民社会建设的重要演练场。 社区治理的精神是“自治”,地方政府不会用它的“公权力”压迫基层社区执行命令,其它各方也各司其职。〔2〕社区治理的主要特征是多元主体的参与,除了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代表外,还包括居民、居民委员会(社区唯一合法自治组织)、社区非营利组织(也称社区中介组织)以及业主委员会等主体的参与。显然,公民参与是社区治理实现的主要特征,而社区居民是否具有公民意识,实现从居民到公民的转变,是实现公民参与的重要前提,对社区治理的实现意义重大。 (一)公民与居民的区别与联系 公民作为一种政治身份,(“人分为公人和私人的这种二重化”)以及“私权利”与“公权利”的双重权利。公民即“公人”,是参与社会政治共同体即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人,是“政治人”, 他们参与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即公权利,这种公民权是同政治共同体相结合的权利,其内容是“参加这个共同体,而且是参加政治共同体,参加国家。这些权利属于政治自由范畴, 属于公民权利的范畴”。 〔4〕从马克思的“公民”、“公民权利”阐述可以推导出,公民的主体意识就是公民所具有的“公权利”意识,具体表现为参与国家事务与公共事务的主体成员感、社会责任感。在西方,受以洛克为代表的自然法思想影响,公民与国家的契约关系思想已深入人心成为制度理念。但在中国,受几千年封建制度的影响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家社会主义的体制影响,公民的主体意识还非常缺乏,时下发生的种种事件都可以说明对公民主体意识的教育非常必要。主体意识是公民意识的基础。 2、权利意识 公民的权利意识指公民的政治权利意识。由宪法确认的政治权利, 包括思想信仰自由

文档评论(0)

xll805 + 关注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