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村庄权力因素分析.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转型期村庄权力因素分析

转型期村庄权力诸因素分析 【原文出处】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 【原刊地名】广州 【原刊期号】20061 【原刊页号】48~53 【分 类 号】D4 【分 类 名】中国政治 【复印期号】200605 【作 者】庄锡福/张纯广/邹宗云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 庄锡福,华侨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张纯广,邹宗云,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福建 泉州 362021 【内容提要】在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以推行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共同作用下,转型期村庄权力结构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其最显著特征是非治理精英权力的突显。非治理精英的崛起增加了村庄权力运作的复杂性,也为村级权力合法性的生成提供了可能。此外,村庄权力的价值目标是一种以经济动机为主,渗透着社会动机的目的导向。 【摘 要 题】地方政府与基层政权 【关 键 词】村庄权力结构/非治理精英/村庄权力的合法性 【参考文献】 [1]徐勇. 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236. [2]贺雪峰. 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村庄治理的核心问题是权力问题,即什么人、以什么方式取得权力并以何种方式行使权力。因此研究村庄治理就必须对村庄权力的产生方式、构成、合法性及运作模式等因素进行分析。当前学术界关于村庄权力诸因素的讨论较为分散,本文将在一些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对各种主要的权力因素进行系统分析,以求为村庄治理提供若干参考。     一、村庄权力的源头、产生方式及结构 转型期,村庄权力的“生成具有二元性,一是行政嵌入,一是村庄内生”[1]。20世纪初以来,在以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现代化运动中,国家对来自乡村的经济社会资源更加依赖,对农村社会的稳定也更加期盼。重构乡村社会秩序,加强国家政权向农村社会的渗透成为必然选择。而要想达到这一目的,国家政权必须在“熟人社会”① 确立其代理人,赋予其权力,使其成为国家意志的代言者。无论是国民党的“新县制”,还是南京政府的“保甲制”、“小乡制”都是这一“规划的制度变迁”的明证。 解放后,为了将广阔的农村社会整合到国家的一体化体系中,为了更多地从农村社会汲取工业化所需要的经济社会资源,国家将行政体系运行的命令——服从关系引入乡村社会,造成乡村社会的体制化。特别是人民公社时期,强大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在彻底地破坏了传统农村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基础上牢牢控制了农村社会,从而保证了国家在高度汲取乡村社会各种资源的同时,又基本上维护了乡村社会的稳定。然而,历次政治运动中幸存的资源有差别者几乎无法自主调用并放大差别资源以谋求差异的社会地位。这就造成了我国农村权力结构的单一性、刚性和高度集权性。可以说,人民公社时期是20世纪国家运用政治权力控制农村社会的高潮,是国家行政权力嵌入乡村社会的巅峰。 人民公社制度解体后,国家适应新时期农村社会的特点,调整了在农村的政策,通过建立有关法律法规,将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大队的权力转化为当前的体制性权力,也就是以党的农村基层组织为载体的村级党组织权力。这种权力是国家行政权力嵌入乡村社会的产物,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维护农村稳定的社会秩序、汲取农村无限的劳动力资源和获取有力的财税支持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国家行政权力向“熟人社会”的渗透,整合乡村社会,完成乡村重建的有力工具和坚强柱石。 村党支部是由村民中党员组成的,是村级权力的核心。1998年11月,全国人大正式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接着中共中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条例》进一步强化和具体化了村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相关规定。村党支部作为村委会领导地位的确立,也就确立了村支书对村委会主任的领导权,成为事实上的“一把手”。其权力不仅局限对村委会的政治领导,而且还担负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负责村落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监督村民自治工作的展开情况,进行宏观调控,以及对村民自制范围内政治文化建设的领导责任。可以说村党支部对村级权力的运作有着普遍性、全局性和原则上的控制权。 伴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国家对农村的管理体制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型转变为“乡政村治”型,即在乡一级恢复建立乡政府②,实行乡镇行政管理;乡镇以下设村民委员会(村委会)实行村民自治。依据《村组法》之相关规定,村干部应由村民选举产生。这就是为村庄内生正式权力的生成提供了法律依据。 “村庄内生正式权力”是指村民自治权力。村民自治权力作为一

文档评论(0)

xll805 + 关注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