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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法学家群体近代中国法制转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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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法学家群体近代中国法制转型

职业法学家群体与近代中国法制转型 ??作者:刘宝东 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来源:2005年1月第32卷第1期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近代中国;职业法学家;法制转型   ? 职业法学家群体是指专业上有资格用一定权力(权利)从事法律工作的人组成的职业化的法律从业阶层,该群体主要由立法者、司法和执法者、律师及法学教授等法律专业人员构成,他们是保障具有普遍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至上权威和程序正义的重要力量。建构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西方法文化与植根于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文化,以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为载体,在近代中国产生了剧烈的碰撞和交融。以留学归国的法政留学生为主体,以本土法律教育培养的法律人才为补充,形成了我国第一代职业法学家群体。按照职业法学家们的主要社会经历和学术成就,大体可以将其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人侧重于学术研究,代表性人物主要有吴经熊、钱端升、杨鸿烈、周鲠生、史尚宽、蔡枢衡等;第二类人侧重于司法实践,代表性人物主要有江庸、董康、许世英等;第三类人侧重于政务活动,代表性人物主要有王宠惠、居正、孙科、张知本等。职业法学家群体中的多数成员既受到了良好的传统文化训练,又接受了现代西方法制理念,形成了整合中西法文化的宏大旨趣和兼具中西的学术品格,他们或从事法律研究,或专注于法律实践,构成了近代中国法学研究的主体和法律制度建构的主要参与者。本文以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为依托,对职业法学家群体在推动近代中国法制转型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全面解析,进而管窥近代以来,特别是20世纪前半期,职业法学家群体推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艰难历程,以求能为今日中国的法学学科发展和法律制度建构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 ? 一、导入西方法律文化促动法制观念转型   ? 近代中国职业法学家群体中的多数成员,既受过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又接受了西方法学研究的系统学术训练,他们在近代西方法文化传入中国的过程中,以学者、官员或官僚化学者等不同身份深深地参与其中,成为中西法文化交融与碰撞的引领者和主要的沟通媒介。他们以兼具中西的广博学术视野导入西方法律文化,初期以翻译西方的法学著述和创办刊物为主要形式,继而转入法学著述层面,采用融贯中西的学术研究方法,以自身的独立法学研究引介西方必威体育精装版的法文化理论和思潮。 ? 近代西方法律文化的传入肇始于鸦片战争之后,一批首先“睁眼看世界”的知识分子在“经世致用”思想指导下,出版了一批由中国人编著的世界历史地理著作,其中著名的有林则徐和其幕僚编译的《四洲志》、《华事夷言》、《滑达尔各国律例》,魏源的《海国图志》,姚莹的《康纪行》,徐继畲的《瀛寰志略》等,这些著作虽然不是专门的法律著作,但是包含了大量的法律文化信息,使闭关自守的中国第一次接触到西方的法制文明。清末法制变革的过程中,在沈家本和伍廷芳的主持下,成立了修订法律馆,确定了“参酌各国法律,首重翻译”的指导思想,掀起了翻译西方法律文本的热潮,一大批西方法学著作经过他们的辛勤努力被引介到了中国。 ? 翻译西方法学著作和传播西方法学学说的高潮,是由构成近代中国职业法学家群体中坚的法政留学生,尤其是留日的法政留学生掀起的。严复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约翰·穆勒的《自由论》等西方法学名著译介到中国,在中国思想界掀起了巨大波澜。甲午战后至二十世纪初的二十年,中国的法政留学生主要是涌向日本。日本自明治维新开始,竭力输入西方文化,尤其重视翻译西书。“到20世纪初年,举凡欧美各国的学术著作和实用书籍,几乎全有日文译本。”[1](P282)鉴于日本通过社会转型和法制变革迅速走上了现代化道路的成功经验,中国的法政留学生认识到译书是日本达致富强的重要手段之一,由此开始了“西书转贩”的序幕。 ? 自1900年留日学界第一个译书团体———译书汇编社成立起,各种翻译团体如教科书译辑社、湖南编译社、闽学会、会文学社、国学社、新女界杂志社等译书团体纷纷成立。与此前不同的是,此时的翻译目标由自然科学著作转向了西方的政治法律著作,西方一大批解释自由民权思想、进化论、法政制度的著作经由日本转译到中国,极大地促进了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步伐。此外,赴日法政留学生还创办了众多的法学期刊,翻译和解释西方的法律知识,主要的有《译书汇编》、《国民报》、《法政杂志》、《政法学报》、《新译介》、《雅言》等,皆以翻译西方的法学著作和文章为己任。此阶段翻译西方法学著作呈现了以下两个突出特点: ? 第一,数量多。在文化相近、经费俭省、政府倡导等多方因素驱使下,留日学生人数成倍增长,1903年11月为1242人,1904年11月为2557人,1905年猛增至8000余人。[2](P196)其盛况不仅在中国留学史上是空前的,也是“到此时为止的世界史上最大规模的学生出洋运动”[3](P393)。“据统计,从1905年至1908年,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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