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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史程教学大纲
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教学大纲
学习目的和要求 西方法律思想史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理论学科,它主要通过对西方历史上法律思想的介绍,使学生对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有一个大概地了解,加深对人类优秀法律思想的来龙去脉及其演变的历史过程的较全面理解。为深入学习法学提供理论基础。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的一门专业限选课程,总课时为34学时,主要讲授古希腊开始到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思想和学说观点。重点讲授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来的主要法学流派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观点。 二,课程体系 第一章 导 论 一,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及范围 西方法律思想史是法律学科的一门历史学科,同时它也是法律学科的一门理论学科。它所研究的是从西方古希腊古罗马社会到20世纪西方法学的主要观点,法学思潮以及各法学学派发展的规律。 二,西方法律思想发展的主要阶段 西方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西方奴隶制社会阶段。 2,西欧中世纪 3,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4,十九世纪的西方法学流派 ⒌,20世纪现代西方法律思想
西方法律思想发展的主要特点 西方法律思想在其发展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⒈,在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过程中,理性和正义一直是西方法律思想发展的主线,各个时期的西方法学家都围绕这一基本问题来论述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他们认为,理性的命令或理性的规则就是法,而法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维护全人类的正义和幸福。所不同的是不同的法学家对理性和正义的理解各不相同。 ⒉,在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过程中自然法思想作为西方法学家论述的主要观点从古到今一支绵延不断,除在19世纪一度衰落外,它一直是西方法学家们论述的重点。所不同的是不同的法学家对自然法的描述各不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不同的法制主张。 ⒊,在国家和社会的起源问题上,西方法学家普遍以社会契约论为基础,认为人定法是社会契约的产物,国家和社会均产生于契约。在西方,法学一直是同国家理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西方的法学理论与国家学说具有紧密的不可分离性。 ⒋,在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过程中,人治与法治的争论一直存在,并得出了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从古希腊法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法治优于人治的理论之后,西方各个时期的法学家们对法制理论都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了多种法治理论,并在一定程度上指导了西方国家法律制度的建设。 ⒌,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各个时期的法学家都以人性论作为其法律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论述法的基本理论问题。 四,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意义 ⒈,它可以丰富我们的法学知识,特别是法学的历史知识,使我们知道西方各种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来龙去脉,开阔视野,启发思考,提高人们的分析问题的能力。 ⒉,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西方现代法治的精神。因为现代法制是以现代西方的法律观念为指导建立起来的,只有懂得了现代西方的法律观念的来龙去脉,才有可能了解现代法治精神,。而要真正懂得西方的法律观念,就必须对西方法律思想史有所了解。 ⒊,它可以加深我们对已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因为我们对法学中许多基本概念和理论的理解必须借助于法学思想的基本知识,而西方法律思想史为我们学习和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提供有益的帮助。 4,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利于提高法律实践水平。
西方古代奴隶制时期的法律思想
古希腊时期的法律思想
一, 古希腊法律思想概述 古希腊是西方法律思想的发源地,虽然古希腊文化与世界四大文明古国相比,这一文化发生的较晚,持续时间达两千多年。但是,他却以其独特的古代商品经济结构,多元化的政治体制,风格优美的文学作品,丰富的政治法律思想,辉煌的哲学成就以及宏伟的建筑群给人类留下了极为宝贵的财富。 1, 古希腊法律文化的历史演变 古希腊时期的法律思想家首先是哲学家,他们的法学理论都以其哲学体系的补充形式表现出来。纵观整体,他们在论述法的基本问题是主要有两种线索;正义与法律的问题和自然法与人为法的问题。他们混杂在一起,形成以自然法为主线的独特发展史。古希腊法律文化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阶段为早期法律思想,这一时期起法律与宗教没有大的区别,直到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的哲学和思想才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哲学从宗教中分离出来,人们渐渐不再把法律看作是不可改变的神授的命令,而认为它是一种完全由人类创造的东西,为便利而制定,并且可以随意的改变。这一时期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大主要代表是智者学派。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阿纳克西罗曼(前611—546年)、毕达格拉斯(前580年—500年)、赫拉克里特(前530年—470年)、普罗泰格拉(前481年—411年)。 智者学派是一批以教育为职业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他们传播诡辩术、语法和修辞。在法律思想上他们的争论涉及到法律的渊源,本质和作用等各个方面。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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