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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010-2011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细则(2010修改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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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010-2011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细则(2010修改版)

2010-2011学年度资源与环境学院本部学生综合测评细则 系统平台说明 1.学生凭学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综合测评系统平台; 2.学生综合测评系统平台登录方式:从学工部网站(/)点击学生综合测评系统直接登录综合测评系统平台。 总则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使综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特制定本。综合测评成绩=×20% +×65% +×15%。 综合测评的程序及方法 每位学生都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如实地按照本综合测评细则的三大项内容写出一学年的书面总结,并在学生综合测评系统上填写自己的各成绩分、基本分、加分、扣分,再由班级、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组对其填写的情况进行审查和审核,经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同意后报学生工作部,最后由学生工作部代表学校对学院报送的结果进行核准。 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审议小组,由辅导员、三名班团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班长)、一名党员或预备党员及男女生代表各一名等共七人组成,并由团支书担任小组组长。主要任务是:收集每位学生的奖惩材料,逐一核对并审核每位同学的各项测评材料,最后向本班学生公布综合测评结果并(有更改的更改后)签名确认。 在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本院书记、三水两名辅导员、两名党员或预备党员(非班干)、三名团学干部(团学会一副、二副、组织部部长)及五名班干部代表(各班团支书)共十三人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学院各班级学生综合测评的审核、修正、公示和报送工作。 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复审后,经学院领导批准,将结果向全体学生公示。第一榜公示之日起,七天内学生若有疑问的,可以向本院组织部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七天后公示第二榜,如仍有疑问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三天内向本院组织部提出,由组织部核实更正;三天后公布第三榜。原则上第三榜定稿报学生工作部。 凡属同一件事,同一项比赛或同一篇论文等情况,若同时获得多项加分或多项扣分的,以最高加分或扣分计算,不累计加分或扣分。凡参加学术科研竞赛者,以竞赛组织者提供的通知或证明材料为准;获奖者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发表论文者须提供刊物原件或用稿通知,经审核确认后退还本人。若同学需要,也可以上交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学生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度进行一次。在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汇总、公示上学期结果,测评成绩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保存,一份送交学生工作部存档备查,并记入个人档案。 综合测评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 正地根据学院档案资料和个人出示的证明进行测评鉴定。凡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复学的学生参加复学当年的综合测评。 第三章 综合测评的评分标准 (一)思想品德表现测评(德育分)(占总成绩的20%) 思想品德表现是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思想品德表现的基本分为70分,每个学生均先得到此分,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加分或扣分。 加分事项:最高累计加分不能超过30分 第十三条 担任学校、学院和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按年度考核进行加分,获优秀可加8分,称职加6分,基本称职加4分,不称职者使其情况进行扣分(同时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按最高分职位加分); 2、担任校国旗护卫队队员、校学风督导队队员满一年,且工作表现良好,视其实际情况可加5分至8分; 3、学院常委,最高加8分; 4、学院各部部长、艺术团正团长,最高加7分; 5、学院各部副部长、艺术团副队长、其他各队队长(篮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足球队、毽球队、排球队、辩论队),最高加6分; 6、艺术团副队长、其他各队(篮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足球队、毽球队、排球队、辩论队)副队长、班级助理、辅导员助理,加5分; 7、团工委、校区学生会干事、学院各部门干事、各级社团、青协干事,加4分。 8、班级素拓小组成员,加5分; 9、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最高加10分; 10、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最高加8分; 11、党支部考察审核组、学习活动组、档案资料管理组、跟进联系组、就业指导小组、医疗保险小组组长,加6分; 12、党支部考察审核组、学习活动组、档案资料管理组、跟进联系组、就业指导小组、医疗保险小组组员、其他队队长(篮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足球队、毽球队、排球队、辩论队),加4分; 13、社联旗下协会干事,加1分。 第十四条 校或学院组织的向贫困地区(向困难同学)捐钱、捐书、捐物活动,每人每次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如: 如:(1)2010年红十字会为姚莹同学募捐活动(三水) (4)“为广大青年农民工创建图书馆”捐书活动 (2)2010-2011学年本部资环学院帮助揭西贫困家庭爱心捐款(本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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