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ch6-2电气统的设计和安装
电气系统的设计和安装
主电源
2.1.1 发电机组
2.1.1.1 应配备足以供给本篇第1章1.1.1.3(1)所指全部设备用电的主电源,且:
(1)主电源至少由2台发电机组构成;
(2)发电机组的台数和容量,应能在其中最大一台发电机组停止工作时,仍能满足供电给浮式装置的生产设备,同时基本的生活条件也应得到保证,至少应包括适当的炊事、取暖、食品冷冻、机械通风、卫生和淡水等设备的供电。
2.1.1.2 对交流系统,当任一台发电机组停止工作时,其余机组应有足够的储备容量,以使在相当负载下起动最大一台电动机所导致的较大电压降落,不会使任何电机失速或设备失效。
2.1.2 变压器
2.1.2.1 若变压器构成本节所要求主电源供电系统的必要组成部分时,则其容量和数量应能在其中任一对绕组停止工作时,仍能保证对装置安全所必须的设备安全运转所要求的设备供电,同时最低舒适居住条件也应得到保证。
2.1.2.2 上述主电源用变压器一般应采用干式空气冷却型。如采用油浸变压器时,则应符合本篇第1章1.3.1.14的要求。
2.1.3 主配电板的安装
2.1.3.1 主配电板的汇流排应至少分成两部分,平时由隔离开关或其他可拆卸连接件或其他经本社认可的方式加以连接,并尽可能地将发电机和其他双套设备均分地连至各段汇流排上。
2.1.3.2 主配电板的后方和上方不应有水、油及蒸汽管、油柜及其他液体容器。若不可避免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2.1.3.3 主配电板的前后通道宽度应符合本篇表1.3.1.1要求。若配电板的结构型式可在前面和侧面进行维护检查和更换部件时,则允许不设后通道。
2.1.3.4 主配电板前后均应铺有防滑和耐油的绝缘地毯或经绝缘处理的木格栅。
应急电源
2.2.1 一般要求
2.2.1.1 浮式装置上的应急电源可以如下组成:
(1)独立的应急发电机组、变压器和配电板;
(2)当应急发电机不能自动起动和在规定时间(如45s)内自动供电时,应设有能自动接入的临时应急电源。
2.2.1.2 应急电源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急电源连同其变换设备(如有时)、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等均应安装在非危险区域最高一层连续甲板以上,在损坏情况下的最终破舱水线以上易于到达之处,且不应安装在防撞舱壁之前。
(2) 应急电源连同其变换设备(如有时)、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和应急照明配电板相对于主电源连同其变换设备(如有时)、主配电板等的位置,应经本社同意,以确保主电源连同其变换设备(如有时)、主配电板等所在的处所或任何A类机器处所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时,不致妨碍应急电源的供应、控制和分配。设有应急电源连同其变换设备(如有时)、临时应急电源、应急配电板等所在的处所,应尽可能不与A类机器处所或设有主电源连同其变换设备(如有时)、主配电板等所在处所的限界面相毗邻。
2.2.1.3当用蓄电池组作为2.2.1.1(2)要求的临时应急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承载应急负载而不必再充电,并在整个放电期间蓄电池组的电压变化应能保
在其额定电压的±12%范围内;
当主电源或应急电源的供电失效时,均应能立即自动向本节2.2.2.6所规定的各
项设备供电。
2.2.1.3 必要时应设置由分离布置的充放电板和蓄电池组构成的不间断电源。
2.2.1.4 若采取适当措施,使在所有情况下均能确保应急工作时,则应急发电机可以例外地用来短时间向非应急电路供电。
2.2.2 供电范围和时间
2.2.2.1应急发电机应有足够的容量,以确保在应急的情况下向必要的安全设备供电,并应考虑到这些设备可能要同时工作。
2.2.2.2 对下列处所的应急照明供电18小时:
(1)每一救生艇筏的集合点、登乘点和舷外;
(2)各主要生产和生活处所的通道、梯道和出入口、乘员电梯和电梯通道;
(3)机器处所和主发电站包括它们的控制室;
(4)应急消防泵、喷水器供水泵、应急舱底泵等处所和这些泵的启动位置;
(5)消防设备站、室及消防员装备存放处;
(6)直升机降落区。
2.2.2.3 对下列紧急通信、信号和报警装置供电18小时:
(1)紧急时需用的一切内部通信设备(包括电话,广播和集合警报等);
(2) )现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或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3)探火和失火警报;
(4)可燃气体检测和报警系统;
(5)障碍灯、通信闪光灯和号笛;
(6)现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要求的号灯;
(7)中央控制站的集中警报和计算机系统。
2.2.2.4 下列设备要求的电力供给18小时:
(1)应急消防泵;
(2)自动喷水器供水泵;
(3)应急舱底泵及系统控制阀;
(4)应急切断装置;
(5)原油输入管道应急分离关闭系统;
(6)重要的油气处理设备和仪器。
2.2.2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