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2011年建法规复习要点.doc

  1. 1、本文档共8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一建2011年建法规复习要点

2011年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要点 主讲人 长沙理工大学 陈万求 【前言】 2011年版考试用书与2010年版考试用书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编排体系有较大的变化;二是内容有部分增删。 【重点章节】 第一章: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担保制度、保险制度 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第三章:招投标制度、承包制度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劳动合同 第六章: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七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竣工验收制度、质量保修制度 题型:单选题:70道 多选题:30道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P1-8) 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 法律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在我国,根据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不同,法律体系主要由以下7个法律部门构成: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民商法:如合同法、招投标法 行政法:“管官的法律”,如城乡规划法、建筑法。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区别:前者是从调整范围角度讲;后者是从立法权限来讲(即国务院颁布的) 经济法:如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在世界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等。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几类。 法的效力层级,指的是法律体系中的各种法的形式,由于制定的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的不同,具有不同的效力,形成不同的效力等级体系。我国法的效力层级是: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 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建设法律和建设行政法规构成了建设法的主要内容。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形成行政监督管理关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就是建设行政监督管理关系,它是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形成民商事法律关系。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有:第一,该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商事权利和民商事义务关系;第二,该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该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第四,该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建设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民商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9-12) 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不能自然产生,必须依法设立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物质基础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代号和地址 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最重要的条件)。 2、法人的分类(两大类) 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工商机关登记后 ◇非企业法人 ▲行政法人 ▲事业法人 ▲社团法人 法人资格的获得    ◇登记-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    ◇成立-有独立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和无需办理法人登记的单位 【典型例题】   ◆法人应当具备(  )等条件。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经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   【答案】ABCD 3、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 (1)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4、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P12-17) 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种类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不是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1)被代理人;(2)代理人;(3)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应当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种类包括: 委托代理—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如◇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工程招标代理-被代理人是发包人,代理人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理—法律直接规定,适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hhax1 + 关注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