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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的联合治疗 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患者的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原则 广谱、有效(杀菌剂而非抑菌剂)、能覆盖手术部位大多数病原菌。 杀菌剂剂量要足够。 根据药物半衰期决定用药次数。 宜静脉给药,一般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 手术切口类别标准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未进入炎症区,未进入呼吸、消化及泌尿生殖道,以及闭合性创伤手术符合上述条件者 Ⅱ类(清洁-污染)切口:手术进入呼吸、消化或泌尿生殖道但无明显污染,例如无感染且顺利完成的胆道、胃肠道、阴道、口咽部手术 Ⅲ类(污染)切口:新鲜开放性创伤手术;手术进入急性炎症但未化脓区域;胃肠道内容有明显溢出污染;术中无菌技术有明显缺陷(如开胸心脏按压)者 Ⅳ类(污秽-感染)切口: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 清洁手术(分甲、乙两类): 甲类:如疝、乳房、甲状腺、精索静脉、大隐静脉曲张等一般中小清洁手术,原则上可不用抗菌药物。如需使用,可术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使用一个剂量。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介入治疗术可参照处理。 乙类:如心脏、胸部、头颅、骨、关节及有人工植入的大型清洁手术,以第一线抗菌药物为主。在糖尿病或免疫功能低下等情况下的介入治疗可参照此类用药。 清洁但易受污染的手术: 如胃、肠、肺、耳鼻咽喉科、妇产科、口腔颌面外科等手术及开放性创伤,原则上手术当日使用抗菌药物,必要时可延长至术后48小时。如经阴道子宫切除术,可用至术后2-3天。 污染的手术: 如脓疡切开引流、化脓性胆管炎、骨髓炎、肠穿 孔、腹膜炎等术前已明确感染的手术,从围手术期起即按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原则用药。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主要由肝脏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但无明显毒性,可正常应用——红霉素、林可霉素、克林霉素 药物主要经肝脏或有相当量经肝脏清除或代谢,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 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不需调整剂量或稍微调整剂量——β内酰胺类 慎用——林可霉素、培氟沙星、异烟肼(活动性肝炎时避免) 避免——红霉素酯化物、四环素类、氯霉素、利福平、两性-B、酮康唑、咪康唑、磺胺药、特比奈芬 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 正常治疗量的2/3-1/2 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为常用药物 应尽可能避免使用 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 有明确指征应在严密观察下使用,使给药方案个体化 新生儿和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生理特点:新生儿肝肾均未发育完全,肝酶分泌不足或缺乏,肾清除率较差 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 避免应用或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 氯霉素、磺胺药、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呋喃类 主要经肾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物需减量应用,以防蓄积中毒 应用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妊娠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 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喹诺酮类,妊娠期避免应用 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应用;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药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均属此种情况 四、抗菌药物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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