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织示范项目指南.doc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织示范项目指南

附件1: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指南 2006年,我部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提高管理素质、完善共同利益机制、增强服务能力、促进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原则,继续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 一、项目目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要按照当地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来确定。侧重全国11个优势农产品区域,围绕49个主导产品以及当地名特优产品,选择有较好工作基础,对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强带动能力和示范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扶持补助。 本示范项目建设目标,旨在通过财政扶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解决生产经营或技术服务中的主要困难,使全体成员共同受益,同时促进健全合作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申报条件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申报条件 当地政府应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制定并实施了有关扶持政策和措施。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或协会)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成员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农民为主体。成员人数100个以上。 2.运行机制合理。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宗旨,产权明晰,符合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构。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健全。对成员实行盈余返还的优先考虑。 3.专业服务网络比较健全。与成员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具有稳定的服务关系。对具有统一生产质量标准、注册商标和产品包装的优先考虑。 4.符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或具有当地产业特色,能带动周边农民形成区域性产业带(群)。在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5.有成员入股的,股权应相对平均,结构比较合理。 (二)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成员提供以下一项或数项服务,具体内容须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全体成员或代表大会通过后提出申请: 1.进行专业合作理念和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2.开展科学技术和市场营销知识培训,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实用技术。 3.购置农产品加工、整理、储存、保鲜、运销和检测仪器、设备。 4.申报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培育农产品品牌,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 5.开展市场信息服务,建设营销网络,举办产品推介活动。 三、申报数量和资金规模 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项目数量4-7个,计划单列市申报项目数量1-3个。各地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以上限额。如果超报,将按申报项目排序,删去限额以外的项目。 申报项目时注意不要与财政部、农业部历年扶持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复。农业部将对每个列为补助对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10-15万元。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四、申报程序 (一)各省(区、市)农业行政(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根据本指南,统一组织指导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项目。多部门申报、单独或越级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根据本指南和省(区、市)农业行政(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安排,按照章程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如实填报《农业部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申报书》(样式见附件,填报前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当地县级农业行政(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积极进行指导,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三)《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人代表签名后,留存一份,将其余五份送当地县级农业行政(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县级农业行政(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留存一份,将其余四份上报。 (四)省(区、市)农业行政(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在申报数量限额内组织审核、筛选和排序。具体办法按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4]5号)及本指南制定。 (五)省(区、市)农业行政(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连同《项目申报书》,以财(计财)字文件,分别报送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2份)和财务司(1份)。 五、对《项目申报书》附件的要求 (一)申请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以上程序报送《项目申报书》时,须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章程。 2.注册登记证书。 3.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4.2005年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表。 5.有成员入股的,请提供所有入股成员认购股金的原始清单。 6.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或相应基地认证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获得的省、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表彰的相关文件和地方政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关文件。 (二

文档评论(0)

ipuflu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