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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情况调查报告.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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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情况调查报告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违法案例调查报告 摘要:药品广告作为一种信息传播方式, 在提高企业知名度、 美誉度, 向消费者传递商品信息促进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药品作为一种用于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 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药品广告是药品的一种信息载体, 它的真实与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然而,在当今社会中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虚假违法广告数见不鲜。笔者搜集大量近5年来的违法广告案例进行分析,探讨违法广告现状,出现原因表现以及相应对策提出自己建意。 一.现状及特点 违法情况泛滥,地域分布不均。 据记者了解, 2006 年平面媒体虚假药品广告的违法率达到了50% , 仅 2006 年第四季度, 我国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 《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计 22837次。 而 2007 年仅第一季度组织监测 1 0 家地市级电视台和 92份报纸发布药品广告的情况, 就发现违法药品广告 7885 份。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 国家也就此做出了及时调整。从违法药品广告数量上看 , 经济不发达地区多于发达地区。从违法发布的程度上看 , 地方媒体高于中央媒体, 普通媒体高于重点媒体 , 大众传播媒体高于医药专业期刊。,国家药监局的抽查监控结果显示,2009年1~9月我国电视台广告的违法率为62%;6~8月报纸刊广告的违法率则高达95%。基于这种管理现状,深入探究药品违法广告的成因,研究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对于提高管理水平、实现管理目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报纸广告比电视广告违法率更高。 2004年 1月~11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监播了 45 424次省级和省级以下电视台发布的药品广告 , 发现其违法发布率占6213 %; 2004年 6 月~11 月 , SFDA 监测了 159 份都市类、 晚报类和广播电视报类报纸发布的 10 498 个药品广告 , 发现其违法发布率占 95 %。另据中华医管网 2005年 9月 20日报道 ,2005年 1 月~7 月 ,对 182 份报纸和 35 家地、 市级电视台 (频道) 发布的药品广告的监测表明 , 报纸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高9113% ,电视台(频道违法药品广告比例达 46 %。 3.违法广告表现形式多样。 (1) 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含治愈率、 有效率以及获奖等内容。 辽宁先臻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脑降压片” , 其药品广告宣称: “……高压 180 右患者 , 服药 1 个疗程 ,血压可以控制在 130 以下 , 3 个疗程可停药; 高压超过 200 的重病患者 , 最多服用 4 个疗程即可停药。停药后请您放心 , 你的血压不会再高了” ; 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心安胶囊” ,该药品广告宣称:“心脏病 7、8 年 , 吃了脑心安 1盒就见效; 总有效率达到 9819 %”《药品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第二款[3 ]规定: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显然 , 上述药品广告属于违法广告 (2 )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批准的内容。 《药品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3 ]规定:“药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 合法 , 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 , 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而不少药品广告公然违反本条规定。如西安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龟固本酒” , 其功能主治为“益气养血 , 健脾滋肾 , 祛湿活络。广告宣称: “中华中医药学会推荐 , 五大疾病的绿色终结者; 主治心脑血管、 风湿性疾病、 肾病、 胃病、 贫血; 只需 7 天 , 夜尿多现象得以消除 , 胃功能得到恢复” 。 (3)产品名称宣传不规范、以患者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或含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 医疗机构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 或声明该产品被这些机构推荐为治疗疾病、 康复保健的唯一或最佳产品等内容。 有些企业着力宣传商标 , 甚至擅自起名 , 以混淆视听; 还有的企业利用科研单位、患者、专家等形象作证明。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名威牌海麒舒肝胶囊”, 该药品广告将产品名称宣传为“海名威” , 并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泌尿宁胶囊” , 宣传为“金败毒” 。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宝胶囊”, 宣传为“耳通三宝”,并使用国家机关、科研单位以及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等。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上述行为是不得有的行为。 (4)   无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或批准文号过期。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3 ]规定: “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 , 不得发布”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十五条[ 6 ]规定: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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