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期协:期货公投资者教育工作自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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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期协:期货公投资者教育工作自查表

期货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自查表 团体会员号: 公司名称: 序号 项目 依据 分项 达标要求 执行情况描述 “执行情况描述”中应包含(但不限于)的相关数据及内容填报 一 组织与制度安排 《指引》第三章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组织制度与人员保障 第七条 投资者教育工作是期货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规范化管理和合规经营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司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 第八条 期货公司应牢固树立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是对投资者负责、对本企业负责、对市场负责的理念,并应建立期货投资者教育的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教育的组织、制度和人才队伍,树立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全员意识,指定一名高管人员和专门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检查与落实情况,并选择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的优秀培训人才,科学有效地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1.负责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高管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2.负责投资者教育部门名称、联系方式、人员配备。 年度计划 第十条 期货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投资者教育的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和流程,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或突出问题,应及时分析研究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是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 宣传材料审查制度 第十三条 期货公司应建立对期货宣传材料的审查制度,业务部门为拓展市场、发展业务需要开展宣传活动时,要提前向公司报备,由公司统一审定宣传资料,严格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附审查制度文件(可另附文件) 经费保障 第九条 期货公司应安排投资者教育的经费预算,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投资者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是否专门编制投资者教育经费预算,2007、2008年的具体数额(如有,请填写),2009年的预算数额:。 二 基本设置 《指引》第十五条第五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营业场所宣传资料摆放 第十五条(五) 在营业场所放置公司宣传手册、品种推介手册、风险揭示书、期货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等宣传材料,以及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交易所制作投资者教育宣传资料供投资者免费查阅。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应制作期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投资品种介绍、交易流程等多种宣传折页,或编写期货交易手册、入市指南、风险教育案例汇编等资料,放置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供投资者取阅; 附图片(不多于3张,每张不大于200K) 第二十四条 风险教育是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期货公司关于期货交易的宣传册、说明书、协议、研究报告等材料中必须有风险揭示的内容,并在醒目位置注明,不得使用夸大或诱导类用语,渲染期货投资的财富效应。 投资者教育资料的内容有无不适当内容 《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 公司网站有关投资者教育栏目的内容设置 第十六条 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教育园地等专栏,对期货基础知识、交易规则、风险揭示、交易流程、公司合同文本等进行展示,并披露公司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格情况、营业执照及开展期货业务的核准文件等内容,或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以适当方式将查阅方式告知投资者。 1.是否建立公司网站 2.网站是否开设投资者教育专栏,是否按规定披露相关内容 三 投资者服务质量与水平 《指引》第十五条第三款、第二十条 基本标准 第十五条(三) 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方式及时解答投资者的问题;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客户服务机制,可以通过交易委托系统、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短信、网络等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客户服务电话要有专人接听,及时解答投资者的咨询。 1.客服电话 2.专职客服人员数量 《指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款 开户 第十七条 重视对新入市的投资者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者的基本信息、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解,经过调查评估,对抗风险能力较差、缺乏社会福利保障、投资亏损后可能发生重大问题的人,尽量说服不让其参与期货交易。 第十九条(二) 在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时,开户人员应对公司的期货经纪合同进行详细讲解,认真履行风险揭示义务,指导投资者阅读风险揭示书,要求投资者在空白位置抄写规定字句并签字。 《指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一、三款 交易 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根据本单位投资者的不同类别和层次,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投资者尤其是新入市中小投资者的教育工作;加强对投资者需求及风险偏好的了解,及时改进投资者教育的内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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