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梓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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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梓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试行) 安徽梓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5年1月6日 实 施 通 告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颁布,自2015年1月6日起实施。公司下属各单位(部门)应认真贯彻学习本细则,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特 此 总经理: 崔思明 2015年1月6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违章及隐患查处 第三章 事故管理 第四章 作业管理 第五章 教育培训 第六章 文明生产 第七章 奖励 第八章 附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保障我公司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职工行为,维护生产运营的正常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对各项目部岗位实行年度安全奖励,同时实施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凡具有事故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均按本细则规定考核。对于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包括不限于年度安全奖幅度,并可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 本细则所涉及的安全责任处罚,均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发凭据。属于违章查处的开具《违章处罚通知单》;属于事故追究的凭《事故处理报告》,按权限经审批统一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执行考核。 第四条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的原则,无法明晰责任的一般性事故、违章、隐患追究,原则上由单位负责人承担,并接受相应考核。 第五条 实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违章及事故责任人应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使当事人充分认识违章、事故的危害性,促进个人安全意识。 违章及隐患查处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现场违章及隐患的处理 1.对检查发现的“三违”现象,由安全管理部门开具《违章处罚通知单》一式三联;安全管理部门、生产经理办公室、被罚单位(个人)各一联。 2. 对检查确认的其他隐患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联;安全管理部门、隐患所在单位各一联。 3.《违章处罚通知单》、《隐患整改通知书》等送达后,责任人(单位)应当签字;拒绝签字的由签发人注明,不影响管理及考核执行。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针对违章或隐患明确具体整改时限、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和向上级进行汇报。 第八条 对实名举报“三违”行为经查属实的,酌情给予举报人经济奖励;一般“三违”举报奖励100-1000元;重大“三违”由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奖励。 第九条 “三违”及隐患案例可以在公司月报等载体进行曝光,故意破坏、阻挠曝光行为的一次罚款1000--4000元。 第十条 视违章情节和认识态度按细则给予“三违”人员处罚;对处罚结果不服且持正当理由的,当事人可在被告知起三日内向公司办公会议提请复议。 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随意操作,罚责任人100元/次。 第十二条 施工前对安全施工不予交底或交底无签字的,罚责任人100元/次。 第十三条 作业现场混乱无序,缺乏安全管控措施的,罚负责人100元/次。 第十四条 违反防火安全规章,违反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的,罚责任人100元/次。 第十五条 私拉乱接电源或动用明火未报动火申请构成火灾隐患的,罚责任人100元/次 。 第十六条 高空抛物或随意抛洒建筑垃圾的,罚责任人100-1000元/次。 第十七条 不按规定履行设备交接,无交班记录的,罚责任人50-100元/次。 第十八条 拖延或消极对待隐患整治任务的单位,罚主要责任人1000元/次。 第十九条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罚责任人1000元/次。 第二十条 对安全检查和监督行为进行讽刺挖苦或打击报复的,罚当事人2000元/次。 第二十一条 违反《十不吊》、《十条禁令》冒险从事吊装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罚责任人50-100元/次。 第二十二条 高空作业不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罚责任人100-1000元/次。 第二十三条 对事故防范、抢救不力造成事故扩大,罚责任人1000元/次。 第二十四条 擅自动用非本岗位设备器具,违禁闯入特定、限制危险场所的,罚责任人100-200元/次。 第二十五条 酒后上岗,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处100-500元/次罚款,其他类岗位酌情处理。 事故管理 为了加强事故控制,落实“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明确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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