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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项目招标文件(定)
投标邀请书
1、大连商品交易所(招标人)就“大连商品交易所业务规划咨询项目”,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招标编号:TC119921,特邀请合格的投标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人:大连商品交易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本项目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1年11月18日至2011年12月5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下午16:3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500元,招标文件购后不得退回。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100元,招标代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投标时间:2011年12月8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8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另行通知
6、开标时间:2011年12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届时请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低于投标总价的2%。
招标人:大连商品交易所
招标人地址: 大连商品交易所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
邮编:116023
联系人:王晓辉
电话: 0411传真: 0411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编: 100081
联系人:路晓毅、杨柳、赵宏卫
电话: 010手机号18611724582传真: 01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项目说明
大连商品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家期货交易所之一。成立以来,大商所始终坚持规范管理、依法治市,保持了持续稳健的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类似的经历和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的能力1、投标人注册资金大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
2、投标人具有金融行业同类项目实施经验;
3、本项目禁止转包。若投标人欲将项目分包,须在投标时一并提交分包工作方案(未提交者,中标后禁止分包),且分包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须是国际专业咨询公司;2)与投标人签有剩余有效期为1年以上的战略合作协议;3)招标投标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行为和文件仅受中国法律管辖,依中国法律解释;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提供09、1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同时须提供于开标之日前三个月内由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录。
5 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资金来源
建设投资由建设单位自筹。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拟投标人,应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送达招标人,招标人需要澄清的,将于距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予以澄清或修改。书面澄清或修改(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将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给每一个招标文件的购买人。招标文件的购买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上形式给予确认。澄清文件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7.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投标人。
8 投标书应遵循的法规
投标书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9 投标价格
9.1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明确规定,投标价格是指为完成本招标书要求的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投标价格将作为评标过程中价格评比的重要依据。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该列出总报价和分项明细,如果只有总报价则视为废标。
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招标人要求,本项目技术需求发生变更的,变更所导致的价格变动在合同总价5%以内的,投标人应负责无偿予以完成;变更所导致的价格变动等于或高于合同总价5%的,根据双方书面确认,招标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变更调整合同总价。
9.2投标人应依照过去的工作实践经验,对招标文件内容中遗漏的,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内容进行说明和报价,若投标人对遗漏的内容未进行说明和报价,则被认为该内容已包含在其投标工作量和报价中。
9.3 投标价格作为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合同签订价格不高于投标价格,招标人有权对数量和服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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