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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人的权利保障
摘要
摘要:犯罪嫌疑人的权力保障是刑事诉讼法中的核心问题,在法治社会中,我们所享受的绝大部分权利通过立法的形式得以明确,从“自然权利”变成了“法定权利”,其中包括了刑事诉讼法上的权力——辩护权、接受公平审判的权力等,而权力在我国传统的“正统”思想里基本上是被打压、被否定的对象,封建时代的儒家思想标榜“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在司法领域同样是如此,如何如何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的权利,值得我们关注。关键词: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
目 录
引言………………………………………………………………………………1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权力保障现状及缺陷……………………1
(一)非法证据规则损害犯罪嫌疑人…………………………………………1
(二)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相对被限制……………………………………1
(三)犯罪嫌疑人从无原则的没得到充分体现………………………………1
(四)犯罪嫌疑人不享有沉默权………………………………………………2
二、我国在刑事诉讼中权力保障问题原因分析………………………………2
(一)公、检、法配合大于制约………………………………………………2
(二)证据制度的不完善………………………………………………………2
(三) 犯罪嫌疑人刑事辩护制度未充分体现…………………………………3
(四)观念素质层面上欠缺……………………………………………………3
三、如何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的权力保障……………………3
(一)完善证据保全制度………………………………………………………3
(二)强化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法定性及完善辩护制度……………………3
(三)凸显舆论监督的作用……………………………………………………4
(四)赋予沉默权………………………………………………………………4
(五)强化无罪推定的执行……………………………………………………5
(五)强化责任更新观念………………………………………………………5
五、结语…………………………………………………………………………5
参考文献…………………………………………………………………………6
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
随着我国法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犯罪嫌疑人的权力保障已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将犯罪嫌疑人规定为“当事人”,提升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地位,并赋予其一系列相应的诉讼权力,这对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体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定及配套制度,致使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力得不到有效保护,违背了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权力相统一的目的,损害了司法权威,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鉴此,笔者认为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力保障有必要进行讨论。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现状及缺陷
(一)非法证据损害犯罪嫌疑人。证据规则是指在收集、核实与运用证据时所必须遵循的准则,主要包括基础性规则、证据排除规则及例外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证据排除规则的一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而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的是司法人员往往是破案心态比较急迫,更多的是关注于如何利用证据来有效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快速得完成侦查工作,从而非法收集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以及非法收集的实物证据,如物证、书证等,忽视了对证据的合理保护和辨别。甚至对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有力的证据都视而不见。忽视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使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遭到破坏。
(二)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相对被限制。权力是为道德、法律或习俗所认定为正当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自由,在我国权力的最大体现是人身自由权,它的定义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而刑事诉讼是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暂时限制或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监视居住。两个概念存在矛盾的关系也同时存在平衡的关系,更加注重人身自由权就会限制强制措施的执行,但我国现实社会,由于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具有巨大的灵活性,司法人员随意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长时间的羁押,刑讯逼供等措施,没有真正实现对人身自由权的保护。从而造成犯罪嫌疑人甚至无辜公民合法权利受到侵害。
(三)犯罪嫌疑人从无原则的没得到充分体现。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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