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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

2016年医院药品集团采购 (第二批)第一部分采购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供应的保障工作,在遵守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深卫计发[2016]63号),《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深卫计规[2016]4号)[2016]9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以下称“集团采购组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2016年(第批)(第批)采购 一、采购目录 根据市卫计委下发的《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本次进行目录内第一部分即: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基础输液的采购工作(中成药采购方案将另行发布)。 二、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为一年 三、采购方式 在保障供应、保证质量、安全有效、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带量采购 (一)化学药品、生物制品采购方式: 1、第一质量层次和第二质量层次的药品,进行议价谈判; 2、第三质量层次的药品,采取药品综合评价指标评审确定入围产品,进行议价谈判。 (二)基础输液,不区分质量层次,进行议价谈判。 四、企业报名 实行生产企业直接报名。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 (一)生产企业报名应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及《营业执照》。 2、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及《营业执照》。 3、具有持续生产、保障供应的能力。 4、企业或其生产的品种未被列入广东省、深圳市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或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管理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的管理办法》执行。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药品,药品集团采购组织拒绝该企业的品种参加本次药品采购: 1、被撤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企业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 2、列入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非诚信交易名单的企业生产和代理的药品。 3、2014年以来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质量公告中,生产环节质量抽验抽查不合格的药品。 (三)生产企业登录全药网官方网站,点击“采购平台入口”,进入“全药网采购平台”进行企业信息、产品基础信息维护并上传质量层次、药品质量评价指标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 五、采购流程 《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采购流程图 六、分组规则 (一)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分组规则 1、按照《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药品质量层次划分规则(试行)》分为三个质量层次进行评审。 2、按《集团采购目录(第批)》“推荐剂量规格”进行分组 (二)基础输液,按包装材质分玻璃瓶、塑料瓶、软袋、直立软袋(含聚丙烯共混)、软袋双阀为不同竞价组。 七、限价计算规则 1、限价按每个产品的最小制剂单位计算。 2、取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正式公布的(含已产生中标结果待执行的)全国省级(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本企业该品规最低中标价为限价。 3、没有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标价的品规,先取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药品,参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计算限价;没有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药品的,取同组其他生产企业的平均限价作为其限价;同组没有其他生产企业的,参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取最接近的规格组(规格差距相同时,取小规格组)的平均限价差比计算限价。 4、同一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但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的限价参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计算。采集到的未报名品种(药品注册批件撤销的品规除外)取全国最低中标价用于与报名品种差比计算。 5、同一生产企业有多种含量规格或包装规格的,以单位含量限价低者作为代表品进行差比价换算。 6、若生产企业更名,但药品批准文号相同的,则该企业以新老名称在全国省级(区、市)的最低中标价格均视为申报产品的价格。 7、基础输液,取全国最低3个省(区、市)挂网价/中标价的平均值作为限价。 八、“全药网采购平台”将公示药品质量层次、分组情况以及产品限价信息,生产企业对其信息进行确认。 九、第三质量层次报价要求 1、报价不得高于本品规的限价,同时每一质量层次品种报价不得高于同组品规限价平均值。 2、不报价或者报价为零的品种视为自动放弃。 3、生产企业所报价格是指供应给集团采购组织的供货价 4、实际报价时,按最小制剂单位报价,其中口服制剂以最小单位(片、粒、丸、支……)计;注射剂以支(瓶)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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