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行政执法的应用与探讨概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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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行政执法的应用与探讨 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梁 汕 2011年11月 曲靖 内容提要 一、前言 二、计量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 三、计量行政执法的特点 四、计量行政执法的领域 五、计量行政执法案例分析 一 前 言 计量行政执法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授权的组织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具体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它对于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全国量值的准确可靠,促进生产、贸易和科技的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及对转变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职能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计量行政执法是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 二 计量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 一、计量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法定计量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 二、主要法律依据重点条文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七条 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司法解释: ①本条是对使用计量器具的作弊行为实施计量法制监督的规定; ② “使用计量器具破坏其准确度”是指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作弊故意使计量器具失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 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司法解释: ①本条是对违反本法第九条第一款行为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规定; ②“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是指未按照本法申请检定,以及未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强制检定的有关规定申请检定; ③本条规定的行政处罚适用于使用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④本条释义适用于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司法解释: ①本条是对违反本法第十七条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行为,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 ②本条规定的行政处罚适用于任何单位和个人; ③“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是指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④本条释义适用于本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4、《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 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不得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不得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不得弄虚作假。” 释义: ①“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不得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不得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不得弄虚作假”,上述条件为并列违法条件,违法行为含有其中之一即可依法查处; ②“弄虚作假”是指通过篡改、作弊等手手段故意使加油机失准; ③违反本条可依据本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进行行政处罚。 5、《眼镜配制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详细内容略)。 释义: ①从事眼镜镜片、隐形眼镜、成品眼镜制配、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须配备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器具以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②配备的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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