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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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摘要: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In 2011, approved by the State Council,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jointly issued a business tax with VAT pilot program. From January 1, 2012, in Shanghai and parts of modern transport services to carry out business tax with VAT pilo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camp changed to increase the importance of logistics enterprises, analyzes the camp changed to increase the impact of logistics enterprises, and put forward policy recommendations to improve the business change programs to promote growth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logistics enterprises. Keyword: sales tax to VAT, logistics companies, tax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17%与低税率13%的基础之上,新增加11%(用于交通运输业)与6%(用于部分现代服务业)等两档低税率。三是在试点过程中,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能够延续,并且依据增值税的特点加以调整;原来归属于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在改征增值税之后,收入依然归属于试点地区。四是目前的增值税一般是由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的税额[1]。 物流业是融交通运输业、仓储业、装卸业以及包装业、配送业等为一身的一种复合型服务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物流业税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基于供应链视角消除重复征收税费等制约物流业发展的弊端,通过降低物流企业运营成本和税负,提升物流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促进物流行业在“十二五”期间能够快速健康发展。 一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发展的影响 1.有利于物流企业实现专业分工 物流外包已成为物流业发展趋势,但现行的营业税实行多环节、全额征税,也就是每交易一次就按其收入缴纳一次营业税。这样交易次数越多,税负就越重,重复征税问题凸显。同时,因为物流企业无法抵扣其外购燃料、固定资产等已纳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从而导致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双重征税。因此,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实行“小而全”、“大而全”(即生产服务内部化)的生产经营方式。这将不利于物流业的专业化分工以及服务外包的发展,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的转变产生不良影响。 实行营改增改革后,纳税人可以避免重复纳税,从而有利于降低服务的价格,推动物流企业与生产、商贸企业互动发展。同时也有利于物流业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促进物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2.缩小物流企业市场份额,改变企业经营模式 在“营改增”实施之前,购货企业在购货之后往往通过物流企业提供相应的装卸、包装等物流辅助服务。“营改增”实施之后,购货企业为了获取较高的税额抵扣,大多选择由供货企业直接供货到位,而不再通过物流企业这一中间环节。毫无疑问,这是由于物流企业提供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仅为6%,远远低于供货企业的增值税税率17%,购货企业选择供货方供货到位并要求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利于增加购货企业的进项税抵扣数额,从而能够降低其成本,提高其利润。由此不难看出,物流企业的业务量必将被挤占,市场份额缩减在所难免。另一方面,“营改增”实施之前,物流企业经常为购货方提供代购服务,即由物流企业从购货企业处收取货款并交付给销货方, 这种运营模式能够为企业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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