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g法规重点汇总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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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g法规重点汇总5

考点十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概述 会计法规定的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一是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1.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其认为其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此外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2.刑罚: (1)主刑。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 附加刑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也就是说,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3.非刑罚处理方法主要包括: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刑事处罚外,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根据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例题·判断题】行政责任是指有犯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答疑编号2844011204]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例题·单选题】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主刑的是( )。 A.罚金 B.没收财产 C.剥夺政治权利 D.有期徒刑 [答疑编号284401120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人的违法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为。 核算和监督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账簿的违法行为: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核算过程中方法的违法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监督的违法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有权对单位并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工作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有( )。 A.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行为 B.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C.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 D.未按规定使用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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