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n冶区一人公司开业材料.doc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古n冶区一人公司开业材料

唐山XXXX有限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 年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七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氧化锌、批发零售:鉄渣、铁粉、钢材、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金属软管、橡胶制品、液压配件、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由股东约定于 年 月 前足额缴纳。   股东姓名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 股东    第十三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   (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足额缴纳出资;   (三)保证公司资本的独立、真实、充足;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依职权作出上述决议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六条 股东与公司签定的交易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和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七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    第十八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股权。股东依法转让其部分股权的,应当变更公司形式。    第五章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十九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担任,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或者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注: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的,此处应修改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wawahao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