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成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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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成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

司法局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情况汇报 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日益突出,且呈逐步增多之势,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司法局立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为载体,积极参与构筑学校、家庭、司法、社会四位一体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网络体系,努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专题调研。为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司法局在07年初,即组织宣教科、法援中心人员,明确专项课题,深入正定一中、正定镇中学、南楼中学等学校,以及农村、社区,围绕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专题调研;作为主要牵头部门,配合县人大在县六中召开专题座谈会;联合法院、教育局、团县委等有关人员就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认真研讨。在此基础上,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从目标要求、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二)组建普法讲师团。2007年,通过公开任职条件、组织推荐、法宣办审批,聘任了司法局张西海、公安局韩英、农牧局杜建宇等26明同志为正定县“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形成了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普法讲师团除做好县直部门、乡、村干部的普法培训外,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举办专题讲座30场次。(三)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强化了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为全县中小学订购法制课教材1.8万册,为139所中小学聘任了法制副校长,全年上法制课280场次;与此同时,加强对个别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对“问题学生”实行“谈心矫正”;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关注,对“不良场所”的综合整治及时进行督导。另外,我们还注意借助社会资源,加强主题讲座。例如,利用学生放暑假时机,会同城区街道办事处以社区为单位组织了以中小学生如何自我保护为主题的法制讲座;10月份,聘请了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省律师协会律师在新城铺学区举办以“创建平安校园,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四)开辟网上“青少年法制教育论坛”。制作了“正定县司法局网站”,开辟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论坛”专栏,利用现代网络和法律专门人才,畅通与青少年及其家长的联系渠道,及时解疑释惑,拓展教育阵地。(五)在看守所设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室”,对初次犯罪的青少年,安排律师进行“一对一”的正面法制教育和思想工作,促使违法青少年真诚悔过,争取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及时给与挽救,防止形成社会“渣滓”。(六)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和泰平律师事务所,认真承办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三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92件,98件减轻处罚(37件被判处缓刑),65件从轻处罚,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法院指定的刘某故意伤害一案,在询问被告母亲时,律师留意到刘某的属相,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依法不应负刑事责任。法援中心律师本着对青少年负责的态度,深入调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依法向法院申请为被告刘某作骨龄鉴定。骨龄鉴定结论证实被告刘某作案时13.8岁,不应负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最终撤回对刘某的起诉,刘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通过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既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的辩护权,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又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或重新犯罪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七)扎实做好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加强从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和帮助“回归”青少年,联合社区干部、包片民警、司法所人员、学校老师对失足青少年实施“一助一”结对子的帮教措施。07年共组织20名青年刑释解教人员参加了蓝天技能培训,包括汽车驾驶、电器维修、电气焊等专业,为就业打下了基础,有的还走上了致富道路。如新城铺镇东白庄刑释解教人员李俊平回归后,遵纪守法,悔过自新,在乡村两级干部的帮助下做起了生豆芽生意,全家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北早现乡南岗村田喜发、田海晓回归后,自强自立,依靠勤奋的劳动、守法的经营,成为刑释解教人员中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典型。(八)在矛盾纠纷排调中,重点关注七类青少年。明确要求各乡镇司法所、村街民调会,在进行日常矛盾纠纷排调工作中将流动务工青年、行为不端的“双差生”和“流失生”、曾有不良记录的失足青少年、家庭教育失范的闲散少年、服刑人员子女、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等七类青少年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掌握苗头动向,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防患于未然。(九)充分发挥电视台“平安正定”栏目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司法局07年共制作播发14期,其中涉及青少年法制教育3期。为扩大收视面,将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调整到周末播放,并和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学生收看。(十)充分利用“法律八进”活动载体,渗透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大力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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