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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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平顶山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DB4104/T 076-2014)   平顶山市地方标准发布通告   平质监标备字〔2014〕1号   由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提出,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主导起草、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参与起草的《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经审定,现批准发布为平顶山市地方标准,其标准编号和标准名称如下:   1、 DB4104/T 076-2014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doc   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DB4104   平顶山市地方标准   DB4104/T 076-2014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2014-06-20 发布 2014-07-01 实施   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前 言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促进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化、标准化,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结合平顶山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主要内容是:1.总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星级标准;6.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二星级标准;7.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三星级标准;8.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四星级标准。   本标准由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和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并负责解释工作。   起草单位: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   参与起草单位: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平顶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起草人员:张建伟 白建军 邹宗显 周国瑞 吉华卫   田东望 张胜民 胡培雨 黄 昕   审查专家:   王寿轩(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专家   委员会委员、设施设备技术委员会委员)   柴现和(河南省特种设备协会理事)   李桂芝(平顶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黄金跃(平顶山市公安局二级警督)   郭周敏(平顶山市湛河区锦绣星龙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目 录   前 言1   1 总 则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   3 术语和定义4   4 基本规定7   5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星级标准9   5.1 基本要求9   5.2 综合管理服务11   5.3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15   5.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服务27   5.5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服务29   5.6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服务30   5.7 特约服务31   6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二星级标准32   6.1 基本要求32   6.2 综合管理服务34   6.3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40   6.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服务52   6.5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服务55   6.6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服务57   6.7 特约服务59   7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三星级标准60   7.1 基本要求60   7.2 综合管理服务62   7.3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68   7.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服务80   7.5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服务83   7.6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服务85   7.7 特约服务87   8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四星级标准88   8.1 基本要求88   8.2 综合管理服务90   8.3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96   8.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服务108   8.5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服务111   8.6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服务113   8.7 特约服务116   1 总 则   1.1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服务质量分级及服务质量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物业管理活动。   1.3 消防、避雷、电梯等专用设备的养护标准如与专业标准不相一致的地方,以专业标准为准。   1.4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1.5 平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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