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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检查涉及的相关法律及应对-纳税人学堂
谢 谢 税前扣除合法有效凭证 的准确把握 李 俊 梅 一、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二、发票管理风险防范 三、税前扣除“权责发生制”的准确把握 一、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1、合法有效凭证的政策要求 2、准确掌握不同情形下税前扣除凭证的区别 3、违约金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合法、有效凭证: 1、发票 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财政票据 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指行政事业性单位收取的属于国家或省级财税部门列入不征税名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如,对从事公路运输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 3、签收单据 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4、其他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及符合相关税收政策的会计凭证。如,企业支付给工人发生的支出时,根据工人的工资发放表(收款人签字确认或银行支付证明)结合劳动合同进行确认。 你认为企业之间支付的违约金准予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二、发票管理风险防范 发票的开具时限? 开具发票了是否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财务上走收入了是否必须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虚开发票的法律责任 取得虚开发票的税务处理 发票的开具时限 发票是依流转税而设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时点就是发票开具的时点。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范围: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十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范围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范围,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以前,暂按以下规定执行: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发票、书面合同、协议、收据、客户结算凭证、客户提货单等凭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直接收款销售(款到发货型销售)案例:生产企业甲同客户乙签署销售合同,约定收到货款发货。乙于6月20日付款,但由于甲的原因直至7月10日才发货。请问甲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如果货物已于6月20日发出,但乙直至7月10日才付款,请问甲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开具发票了是否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例如, 2011年11月,某大型机械制造公司,受托制造一机械设备,金额5000万元,工期15个月。11月收到预收款1170万元,并开具了发票。该企业提取增值税170万元,并按规定缴纳了增值税。税务机关现要求企业按预收款缴纳企业所得税,理由是已开具了发票,就应全额走收入缴纳所得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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