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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行政权力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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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行政权力汇总表

各部门行政权力汇总表 2007年6月8日 序号 行政权力事项 (一) 种类 (二) 依据 (三) 公开方式 (四) 公开范围 (五) 不予公开的依据及理由 (六) 部门最低 完成时限 (七) 收费标 准依据 (八) 备注 (九) 1 临时用地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20个工作日 不收费 2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抵押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条黑龙江省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方案审批 行政征 收征用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7条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29 采矿权使用费 行政征 收征用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9条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30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 行政征 收征用 《关于发布土地管理系统部分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1992] 价费字597号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31 地质勘查报告审批费 行政征 收征用 《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年]1707号 行政征 收征用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2条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33 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出让金) 行政征 收征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4条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34 砖瓦沙石土矿场等项目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和土地租金、年地租 行政征 收征用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黑土市[1998]10号文 [1999]117号价费字597号 行政征 收征用 《关于转发国家土地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土计[1991]第75号 行政征 收征用 《关于建设用地批准书收取工本费的函》[1993]价费字139号 行政征 收征用 《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土地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黑价联字[2001]48号 行政征 收征用 《土地证书年度确认登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土[1996]第92号 行政征 收征用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试行)的通知黑土[1991]81号 行政征 收征用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耕地开垦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土资发[2001]111号 行政征 收征用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价经字[2006]180号文 行政征 收征用 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发[2002]3号 文件公开 社会公开 46 黄金发展建设费 行政征 收征用 黑龙江省黄金矿产开发管理办法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47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行政 检查 《土地管理法》第67条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48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问题作出说明。 行政 检查 《土地管理法》第67条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49 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行政 检查 《土地管理法》第67条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50 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行政 检查 《土地管理法》第67条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51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土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行政 处罚 《土地管理法》第73条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52 占有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仅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行政 处罚 《土地管理法》第74条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53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行政 处罚 《土地管理法》第75条 网络公开 社会公开 54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土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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