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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和规费汇算政策演示文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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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和规费汇算政策演示文稿

征收管理 链条式的动态管理 建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电子台账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生产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2014〕年第11号 文件背景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2.《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大地税函〔2009〕184号)。 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核定征收纳税人2011年个人所得税税额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大地税函〔2011〕94号) 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公告》(公告〔2013〕3号) 主要变化 简化计算公式 简化行业分类 行业及经营项目分类依据:2011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调整应税所得率 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主要内容一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改变 1.取消在计算核定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扣减1500元/月的规定 2.严格执行财税〔2000〕91号文件,计算公式即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此种计算方法简便、易操作。 注明:纳税人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业经营项目,应税所得率确定问题。 按大地税函〔2009〕184号的规定执行。 定率征收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预缴申报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各经营项目当期收入×应税所得率)×12个月(4个季度) 本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个月(4个季度) 2.汇算申报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各经营项目当期收入×应税所得率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主要内容二 应税所得率调整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建筑业应税所得率:确定建筑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12%,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一致。 (2)关于餐饮业(定期定额户)7%的确定。 (3)其他行业10%:出租房屋、代售电信卡、会计、审计、法律、税务资产评估等鉴证类中介机构。 主要内容三 执行时间:2015年1月1日 1.按税款所属期确定文件适用。 2.预缴:2015年2月申报1月份税款,适用新政策。 3.汇算:2015年汇算2014年适用旧政策。 4.代开发票:2015年1月1日起代开发票适用新政策。 规费政策 一、关于社保费缴费时限的问题 1、委托划款缴费方式:每月截止日期为25日(每月6日-25日工作日) 2、现金缴费方式:截止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上午12时 3、支票缴费方式: (1)每月税务机关受理支票背书的截止日期为28日 (2)银行受理支票截止时间为每月28日(工作日)上午12时 每年9月和12月份缴费时限临时调整,再另行通知。 一、关于社保费缴费时限的问题 2015年择机将委托划款缴费时限由每月25日延后至每月28日(具体时限规定将下发通知)。 二、关于缴费人通过第三方账户办理委托划款缴纳社保费的问题 缴费人若通过第三方(如劳务公司等)账户采取委托划款方式缴纳社保费的,必须签署有关协议:一种方法是在签署委托划款协议时,提供账户方也加盖公章,使目前三方协议变为四方协议;另一种方法是三方协议(委托划款协议)不变,缴费人与提供账户方之间另签署协议,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减负政策出台后工会经费的计提比例和缴费基数是否有变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计提比例为2%,缴费基数为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无变化)。 四、减负政策出台后拨缴政策的变化 原政策:缴费单位计提的工会经费(筹备金)由地税机关全额征缴,划转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按规定比例下拨给基层工会。 下拨比例:2014年1月1日前为57%;2014年1月1日以后为59%。 四、减负政策出台后拨缴政策的变化 根据大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大政发〔2014〕13号)和大连市总工会《关于明确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调整为: ( 1)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计提的工会经费,40%部分由地税机关征缴,划转市总工会,60%部分由缴费单位通过银行转帐直接划拨给相应的基层工会。 四、减负政策出台后拨缴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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