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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严守法律全解
1、法律的功能是什么? 2、公民怎样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阅读教材P84-85,了解思考: 第八单元 法不可违8.2 严守法律 回顾 8.1 勿为小恶 8.2 严守法律 8.3 拒绝诱惑 1.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2.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3.防微杜渐,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内容 8.1 勿为小恶 8.2 严守法律 8.3 拒绝诱惑 1.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 2.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 3.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广州“打黑”头号大案一审终结?3主犯被判死刑 广州举行公捕公判大会 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坚决重判 鲍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 被告人鲍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在两年多时间里猥亵幼女7人。法院为此依法判处被告人鲍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法复核核准,罪犯鲍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李艳勤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李艳勤借“教育”之名,经常对继女申潇然进行打骂虐待,并最终将申潇然殴打致死。鉴于李艳勤有抢救被害人行为,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为此依法判处被告人李艳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邓家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 被告人邓家文多次组织多名未成年人进行入户盗窃,情节严重,并犯有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法院为此判处被告人邓家文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1.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 (1)惩处犯罪分子的原因/意义? ①及时制止他们继续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②遏制其他犯罪行为,对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起到警戒和威慑作用,使他们悬崖勒马,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1.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 (2)刑法与刑罚 ①刑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定罪量刑) ②刑罚是国家惩治犯罪的强制手段,它不仅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而且可以剥夺其政治权利、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 刑罚只适用于犯罪分子,而且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依法判处刑罚。——P84小链接 古代刑罚 国外刑罚 1990年,美国男子Michael P.Fay在新加坡涂鸦,被法官判处鞭刑6鞭。当时,这项消息震惊世界,美国政府出面求情,新加坡总理说:“看在美国的面子上,减去2鞭,但必须执行4鞭。 新加坡鞭刑 国外刑罚 因被判石刑而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的伊朗妇女阿什蒂亚尼于2010年12月8日被释放。 伊朗石刑 国外刑罚 2003年伊拉克战争中,萨达姆政权被美国推翻,萨达姆逃亡半年后亦被美军掳获。经伊拉克法庭审判,于2006年11月5日被判绞刑。 伊拉克绞刑 1.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 (3)我国刑罚的种类 ① 定义:也叫基本刑,是对犯罪分子使用的主要刑罚 ② 分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③特点: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 主 刑 ① 定义: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 ② 分类: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③特点: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独立使用 附 加 刑 主刑 ① 管制——不关押,只限制一定的行动自由,在监督下参加生产劳动等,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期限3个月∽2年)。 ② 拘役——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期限1∽6个月)。 ③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6个月∽15年)剥夺自由,并实行劳动改造。由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最高有期徒刑为20年。 ④无期徒刑——终身剥夺自由,并实行强迫劳动改造,与社会永久隔离。(剥夺自由刑中最严厉的一种,必须附加政治权利) ⑤死刑——剥夺生命,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极刑) 商务部第一大案 2010年5月20日,北京二中院根据《刑法》认定郭京毅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分析 人民法院在判决罪案时,对一个罪犯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不能同时判处两种以上的主刑。 附加刑 ①罚金——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不低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低于500) ②剥夺政治权利——剥夺参加国家管理和其他政治活动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等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和国有公司领导职务等权利。) ③没收财产——将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 特点: 附加刑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适用,又可独立适用;也可以适用两种以上的附加刑, 主刑 (基本刑) 附加刑 刑罚 管 制 拘 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 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只能独立适用, 不能相互附加适用。 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 又可独立适用; 也可适用两种以上的附加刑。 16岁的李某,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拘留7天。但李某没有改掉这个恶习,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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