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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赵雪莲
* * * * * * * * 例如山东省青岛市2013年“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规划建设混乱。调查报告指出,开发区控制性规划不合理,规划审批工作把关不严,事故发生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近距离或交叉布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此类事故隐患不是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造成的,通常是由外部的生产、经营、建设所引发。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外部因素可能造成本单位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制止措施,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生产经营单位未立即采取制止措施和报告的,造成事故隐患既成事实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治理责任。 * * * * * * * * 对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也是督促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一种手段。但本办法规定的教育培训与约谈均含有惩戒性质,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一是教育培训的对象特定,限定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本人,不得由其他人员替代;二是教育培训的时间特定,参加培训的时间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定,若无其他法定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合理事由,不得请假、不得缺席;三是教育培训的考核特殊。本条规定的教育培训不收取费用,培训内容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为核心。教育培训期满,经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继续参加教育培训,直到考核合格为止。 * * * * * * * * * GB405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梯段高度大于3M,应设置安全护笼。单梯段高度大于7M,应设置安全护笼。 * 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 * * * * * 北京市安监局和质监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百项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实施方案(2015年-2017年)》,方案中明确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实现“隐患排查标准、执法检查标准、标准化评审标准”的“三标合一”,北京市启动百项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简称百项地标)的制定工作。2015年度,已先期启动危险化学品、机械、冶金、建材等25个行业领域地方标准的制定。 百部地标制定需历时三年,在过渡期内,我市企业隐患自查标准仍延续“顺义46+1标准”。根据顺义基本标准制定了33个行业领域隐患排查通用指导标准。 今后,有制定完成的行业领域地方标准一经发布,立即采用“三标合一”地标中“隐患排查标准”作为行业领域通用指导标准。 * (1)序号,由系统进行编码的编号。 (2)类别,分为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类。 (3)排查项目,分为大项和小项两列排查项目。不同行业通用标准,大项排查项目内容略有不同,但都包含“基础管理”类:人员资质证照、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救援、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相关方管理、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其他(持续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属实性评价)共计十一项,“现场管理“类:场所环境、设备设施、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职业卫生现场管理、有限空间安全、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共计八项。每列大项下又细分为各小项;具体内容详见附录1。 (4)基本要求,每项“排查项目”所要达到的原则性要求。 (5)参考依据,每条基本要求内容的出处和依据,在对通用标准进行全面学习时,可通过查看参考依据的条款进行追根溯源。 * 全面梳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掌握企业建章立制的情况,了解企业是否建立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 * * * * * * * 制止“三违”行为的否决权是给了安全管理人员一个强有力的后盾。 * * * * 基于从业人员的紧急处置权来说的。 * * * * *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释义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第九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释义 1)从业人员的报告义务 从业人员处于生产作业的第一线,最有可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为此本条设定了从业人员的报告义务。 基于安全生产事故突发性特点,避免拖延报告,增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要求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报告。 基于报告的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及时处理,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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