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贸易信息专刊.doc

  1. 1、本文档共4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公平贸易信息专刊

公平贸易信息专刊 2006年 第七十期 市商务委公平贸易处            2006年12月30日 反倾销信息 1、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长纤面料发起反吸收立案调查2006年12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长纤面料发起反吸收立案调查。公告的要点如下:1.调查产品范围染色(包括染白色)和印花人造长丝织物(变形聚酯长丝含量85%或以上),参考税则号为54075200540761105407619054076990。2.调查期2005年10月1日~2006年9月30日3.涉案企业范围所有涉案企业,包括在反倾销原审阶段未应诉的企业,在反吸收调查中也应在立案后15日内(2007年1月11日前)申请调查问卷。4.案件将进行抽样本案是我国纺织品第一次遭遇反吸收调查,希望企业能够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应诉企业应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联系,并将向欧盟申请调查问卷的登记表同时抄送纺织商会。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聚乙烯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应Kuraray Specialties Europe GmbH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聚乙烯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e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5年10月1日~2006年9月30日。欧盟初步决定选择日本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发出欧盟化纤布反吸收立案通知各相关企业:?2006年12月28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开始对我国出口的化纤布发起反吸收调查。公告的要点如下:1、调查产品范围:?染色(包括染白色)和印花人造长丝织物(变形聚酯长丝含量85%或以上),参考税则号为54075200540761105407619054076990。2、调查期:2005年10月1日??2006年9月30日?3、涉案企业范围:所有涉案企业,包括在反倾销原审阶段没有应诉的企业,在反吸收调查中也应当在立案后15天内(2007年1月11日前)申请问卷。4、本次案件仍然将进行抽样?本次案件是我国纺织品遭遇的第一次反吸收调查,希望企业能够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应对。我会将会密切跟踪此案件,请企业在确定应诉企业后与我会联系,并将向欧盟申请问卷的登记表同时抄送我会。如有相关问题,可联系我会法律和培训部,联系方法为:联系人:沈楠??王涛?联系电话:010???联系传真:010mail:?shennan@? 5、欧盟宣布对中国产非机动车用鞍座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月28日,欧委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宣布对中国产非机动车用鞍座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决定,对Giching自行车配件(深圳)有限公司和Velo?Cycle昆山有限公司、太仓Ciolli自行车有限公司分别征收0%和7.5%的反倾销税税率,对其余中国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为30.9%。欧盟于2006年4月7日决定对中国产非机动车用鞍座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在调查中选择巴西作为替代国。涉案商品海关编码87149990exx。(信息来源:驻德国经商参处子站)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等国的铜版纸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作出损害初裁 指标 2006年 企业数量 (个) 2005年 产量 (吨) 产业工 人总数 (人) 2005年 销量 (吨) 2005年美国表观消费量(吨) 2005年进口产品占美国的市场份额(%) 数量 10 4597794 7464 4553569 必威体育官网网址 必威体育官网网址 7、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初裁2006年12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初裁,认定中国的涉案产品正在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美国市场销售。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中国3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单独税率为4.39%~15.30%;16家获得分别税率待遇的企业(出口商和供货商联合体)的加权平均税率为9.25%;普遍税率为44.30%。美国商务部将于2007年2月28日对本案作出终裁 调查问卷答卷须在公函发出之日(12月8日)起40日内发至巴西贸易保护局,问卷的原件需在截止日之后5天内交至巴西贸易保护局文件处。地址为Esplanada dos Ministérios, Bl. J, Sala 803, Brasília, DF-Brasil, 邮编为70.053-900。根据巴西法律规定,答卷必须使用葡萄牙语,有关中文材料也需请巴西合法翻译译为葡语。   有关调查问卷的电子版,可通过以下电子邮件 evaristo.ca

文档评论(0)

sunhao11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