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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金机构往来的核算
第六章 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第一节???金融机构往来概述 第二节???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第三节???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第一节 金融机构往来概述 一、金融机构往来的概念 二、金融机构往来的内容 三、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要求 一、金融机构往来的概念 金融机构往来是指各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金融机构往来包括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往来、各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中央银行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商业银行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等,范围较广。 狭义的金融机构往来主要包括各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往来等。 本章所涉及的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核算,主要指狭义的金融机构往来。 二、金融机构往来的内容 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包括同城票据交换及清算 、异地跨系统汇划款项相互转汇、同业拆借及转贴现等;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往来包括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存取现金 、缴存存款准备金、向中央银行借款、办理再贴现及通过央行汇划款项等。 三、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要求 (一)必须有利于加速各单位的资金周转; (二)必须有利于中央银行对金融企业的资金控制; (三)必须有利于金融企业资金的使用和帐务处理. 第二节???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一、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往来关系 二、设置“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 三、向人民银行存取现金的核算 四、缴存存款的核算 五、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核算 六、再贴现的核算 一、与中央银行的往来关系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领导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中央银行,它是各商业银行的银行。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与开户人民银行主要存在如下往来关系: 1、在当地人民银行开立存款户,将业务资金存入人民银行,与人民银行建立收支往来关系; 2、商业银行上下级行、处之间的业务资金调拨,可通过开户人民银行汇拨; 3、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要通过人民银行办理; 4、商业银行的业务现金,要向人民银行发行库或发行保管库办理存取; 5、商业银行要按规定向人民银行缴存法定的存款准备金; 6、商业银行可以在核定额度内向人民银行借入资金;商业银行按规定通过人民银行办理资金拆出拆入,再贴现; 7、商业银行可以接受人民银行的委托,办理人民银行的委托贷款业务等。 二、设置“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 本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备付金存款以及财政性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放款项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三、向人民银行存取现金的核算 (一)向人民银行存入现金的核算 1、商业银行填制“现金缴款单”,将现金存入人民银行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户 贷:库存现金 2、人民银行收到商业银行存入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二)向人民银行支取现金的核算 1、商业银行填制“现金支票”,向人民银行支取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户 2、人民银行受理商业银行有关凭证处理账务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四、缴存存款的核算 (一)缴存财政性存款的核算 1、补缴财政性存款时(调增)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财政性存款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户 人民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银行划来财政性存款 2、退缴财政性存款时(调减) 分录与上相反 3、欠缴财政性存款时 收入:欠缴凭证 人民银行: 收入:待结算凭证 4、欠缴财政性存款扣款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财政性存款户 (欠缴金额) 营业外支出(罚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户 同时 付出:欠缴凭证 人民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银行划来财政性存款 业务收入——罚金收入户 同时 付出:待结算凭证 5、迟缴﹑少缴的处理 (1)迟缴 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迟缴罚息 =应补缴存款金额×逾期天数×罚息日利率 (2)少缴 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少缴罚息 =少缴金额×少缴实际天数×罚息日利率 (二)缴存准备金存款的核算 1、当金融企业法人本期为调增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法定存款准备金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款户 调减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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