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项目PPP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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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项目PPP实施方案

郓城县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及 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政公用领域和社会资本合作,助推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尽快融资落地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情况 项目基本条件。郓城县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属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领域类型。 郓城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隶属于中国牡丹之乡菏泽市,全县辖21个乡镇,1个省级开发区,1041个村(居),总面积1643平方公里,总人口124万人。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2亿元,增长11.2%;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1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分别增长9.9%和12.2%;全社会用电量23.2亿千瓦时;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76.7亿元、新增43.2亿元,社会融资总量170亿元、新增32亿元。2014年12月被确定为山东省唯一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2015年6月被列入全国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明确了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使改革取得实效。重点推动采取PPP模式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郓城县专门聘请专家编制了《郓城县深化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及相关规划,为深化县城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明确了具体任务和目标,提供了发展战略机遇。目前,郓城的基础设施建设框架已全面拉开,投融资体制机制日趋完善。 本项目近期主要服务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城区及周边乡镇常住人口大约60万人,近期污水排放量为:6万m/d×0.8×(1+10%)=5.28万m/d,2020年可达10万m/d,郓城城区周边现有的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远不能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 项目技术路线:针对郓城县城区及工业园区的污水量和污水水质以及经济条件、管理水平,来确定适应力强、调节灵活、低能耗、低投入、少占地和操作管理方便的成熟处理工艺技术路线。根据污水处理厂进出指标的要求及郓城县实际情况,参照近年来国内外专家的论证与实际工程的运行情况,CAST工艺是公认的高效、简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是中小型污水处理厂的首选工艺。通过对比,本工程中采用CAST工艺合理可行。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经取样池和测流槽全部回用于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杂用的非饮用水。因为它的水质指标低于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但又高于允许排放的污水的水质标准,处于二者之间,所以叫做中水。 项目基本架构。PPP合作基本结构:对于污水处理、中水处理厂网一体化等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的准经营性项目,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对于雨水收集利用、水环境治理等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非经营性项目,创新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加快和推进项目建设,拟采用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完成建设并运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进行特许经营权合作,由社会投资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完成建设并负责项目的整体运营与管理。 合作各方基本情况:本项目实施机构为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受县政府委托参股建设运营。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建筑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建管科、城建科、公共事业科等5个科室,下辖市政、园林、自来水公司等18个单位。社会资本合作方须具有雄厚了经济实力、丰富的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以及先进的行业技术操作规范。 项目收益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投资收益,政府付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期支付。通过污水处理企业成本监审、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按照测算运营成本为基本价格,采用竞争性报价,以低价中标方式采购。 收费和价格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3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精神,明确污水处理收费最低标准。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价格标准执行。项目运营期内受消费物价指数、劳动力市场指数等因素影响成本增长超过5%时,可以按照程序申请调整服务费价格,具体调价方式在项目管理合同中双方协商确定。逐步完善制定价格调整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风险分担和收益共享机制:项目在建设及运营期间主要有建设风险、运营风险、回收风险、金融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政策法规风险、环境风险以及项目缺省风险等方面,由合同约定各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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