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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2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总复习.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法律制度构成
1、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如《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2、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
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3、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制定。
如《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地方性法规。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二、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
总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有:会计性质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㈠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财政部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⑴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构成
①会计核算制度
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③会计机构、人员的管理制度
④会计监督制度
⑵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原则
①以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法规和制度为依据。
②既有中国特色又充分考虑国际惯例。
③系统性原则
④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⑤满足经济管理需要和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
2、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的行业特殊要求的补充规定。
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补充规定,需报经财政部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3、军队实施的具体办法
由总后勤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不需经审核批准即可执行。
㈡会计的市场管理
1、会计市场准入
⑴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⑵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所在地省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取得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会计审计许可证。
⑶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取得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会计审计许可证。
2、会计鉴证
从事社会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两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注册,注册会计师执业,必须进入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市场退出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会计专业职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领军人才评价。
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成立于1988年11月
2、中国会计协会
成立于1980年
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㈠关于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职责
1、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负责的具体内容。
⑴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⑵组织本单位接受有关会计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
⑶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⑷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2、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岗位设置的规范性要求:符合内部牵制要求,可以是一人一岗,一岗多人,一人多岗。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不能说出纳不能担任账目的登记工作,可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的登记工作。
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㈠会计核算依据
1、依法设账。
主要指《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税法》、《公司法》等。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㈡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1、必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2、必须正确使用会计处理方法
包括:收入确认方法、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3、必须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主要包括:《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会计凭证
㈠填制原始凭证的要求
1、原始凭证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3、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凭证,不得以以退款发票代替收据。
4、职工出差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后面,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退回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凭据。
㈡受理原始凭证要求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更正、补充。
3、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4、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的印章。
5、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㈢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
1、原始凭证不得外借。
其他单位确需要借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2、对丢失原始凭证的处理。
⑴从外单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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