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具有关联性的证据一般都可以采为证据,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如《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403条:“证据虽然具有关联性,但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偏见、混淆争议或误导陪审团的危险大于该证据可能具有的价值时,或者考虑过分拖延、浪费时间或无需出示重复证据时,也可以不采纳。”除此之外,联邦证据法对证据的关联性还有如下特殊规定: 品格证据 类似行为 特定的诉讼行为 特定的事实行为 被害人过去的行为 (5)传闻法则 传闻证据在广义上是指用以证明其所说内容真实的法庭之外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书面陈述以及有意或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非语言行为。 传闻证据的两个要素:该陈述是在法庭审理之外形成的或在审判日证人转述他人亲身感知的事实;提出该项陈述证据的目的是证明其所说内容的真实性。 传闻证据的两种形式:一指亲身感受了案件事实的证人在庭审期日以外所做的书面证人证言及检警人员所作的证人询问笔录;二指他人在审判期日以证人身份专属他人亲身感知的事实。(普通法上的传闻证据主要是指后者) 传闻法则即传闻证据排除法则,即依据传闻法则传闻证据一般不具有可采性,不得提交法庭进行质证;已经在法庭出示的,不得提交陪审团作为评议的根据。 传闻法则的例外:一项传闻证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被采纳:一是具有可信性的情况保障;二是已经给予反对询问或质问的机会。 传闻法则的近现代变化,英国和美国现在是如何规定的?(课后作业:课后查阅) (6)自白规则 自白规则主要是指自白任意性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有罪的陈述),才具有证据能力;缺乏任意性或者具有非任意性怀疑的口供,不论其原因是什么,均不具可采性。 任意性法则与沉默权联系在一起。20世纪40年代后,联邦最高法院判例中关于排除非任意性自白的依据,已经强调“供述的任意性”转向程序的违法性,即如果口供是在将被告延长拘禁期内取得或侵犯了其律师帮助权,或未遵守沉默权告知义务,不问此项自白的可信性与自愿性如何,均不得采用。 美国:依据正当程序理念,通过侵害被追诉人正当程序权利而获取的自白或依不具可采性的自白取得的证据,皆不具可采性。 (7)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违法搜查、扣押的物证依法应予排除,不得作为证据采纳。这并非普通法上的证据规则,最早产生于美国。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及学说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理论依据:维护公民宪法权利;抑制违法侦查;维护司法的纯洁性;唯一有效说(排除规则所带来的利益是处罚手段无法替代的)。 最近犯罪浪潮的袭来,美国开始放弃排除一切违法搜查、扣押的证据的做法,增设了“最终或必然发现的例外”和“善意例外”。 (8)意见规则 意见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上规范证人证言的证据规则,其主要内容是:证人只能就其凭直觉直接感知的事实提供证言,在一般情况下,不得发表依其直接观察得出的推断或意见。 意见规则的理论基础是证人职能与裁判职能的区别,英美证据法理论将证人视为一种证据方法。 普通证人不得发表依其直接观察所得的推断和意见,但有例外: 专家证人:对其专领域提出的专家意见具有可采性。 普通证人:亲身体验了案件事实的非专家自然人。(如果普通证人的意见或推断属于合理地建立在证人的感觉之上或对于清楚地理解该证人证言或确定争议中的事实有益,那么该意见可以采纳为证据) (9)最佳证据规则 最佳证据规则的含义是以文字材料的内容证明案情时,必须提交该文字材料的原件。 依据最佳证据规则,当事人在举证时应出示原件。但是若能够证明具备下列条件时亦可以不出示原件而以其他第二手证据予以证明:证明原件在某个时候曾确实存在;证明原件是真实的;存在法定不能提出原件的充足理由。 (10)补强规则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误认事实或发生其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认定案情时,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 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中,依照制定法或惯例,以下情形需要补强证据: 对伪证的证明。 对某些性犯罪的证明。 儿童提供的不经宣誓的证言。 某些宣誓证言。 共犯的证言。 根据1960年《道路交通法》进行的证明。 2.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制度的评价: 英美法证据规则主要是规定证据能力,而非规定证明力。 英美法系的这一整套证据规则通常是在具体问题中确立起来的,即法律循着从个案到原则的脉络演进。 宗旨是保障求得案件的实质真实,证据规则的严格性有利于确保被刑事追诉者的权益。 证据规则过于繁琐,充斥形式主义的、彼此不协调甚至矛 盾的规则内容。 苏联的内心确信证据制度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