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聘教师管理办法(130401ding).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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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行业企业特聘教师管理办法 为促进我校校企共建深度开展,突出教、学、训、研联合办学特色,学校特聘请一批行业、企业精英担任特聘教师。为规范对特聘教师的聘任、管理和服务工作,构建一支行业企业精英人力资源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聘任类别 1. 客座教授。是指政府、行业、企业领军人物,主要由名人、官员、行业会长、企业家等担任。 2.特聘教授。是指学术造诣高的知名专家学者或是在行业企业技术领域内有卓越表现的个人,在专业技术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资质,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声望,主要由教授、副教授、发明者、技术厂长、总经理、企业负责人等担任。 3.特聘讲师。是指具有丰富的实战和管理经验,在擅长领域开课或授予学生专业训练,主要由总监、经理、部长、主管、次长、专员等担任。 4.特聘技师。是指一线技术骨干,能承担师傅带徒弟业务和素养指导任务,主要由拉长、线长、业务骨干、行家里手等担任。 二、基本条件 在本工作领域、本专业、本行业有一定影响,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工作职责 1. 客座教授:对学校建设和发展、专业建设从战略等不同层面作指引。 2.特聘教授:承担合作研究、联合申报课题;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指导技能提升、技术改造;担任学校骨干教师导师或学生团队导师;不定期开展专题讲座或到校授课等。     3.特聘讲师: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指导技能提升、技术改造;担任学生导师;不定期到校授课等。     4.特聘技师:承担师傅带徒弟的实践课程教学,指导学生课堂与实训教学;辅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与学校师资交流、研讨等。 四、聘任程序 1.每个学期未,各系部根据本部门发展需要,向学校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提交特聘教师聘任计划表。 2.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提交的聘任计划表,结合学校的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初步审核各部门的聘任计划,并向各部门反馈审核意见。 3.各系部根据反馈意见,在与行业企业精英本人及所在单位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聘请意向,同时填写《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特聘教师登记表》和《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特聘教师花名册》提交学校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4.学校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各系部上报的资料汇总、整理,会同教务部对特聘教师资格进行审查,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办理聘任手续。 5.学校按照审批名册,正式发文聘请特聘教师。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统筹,各系部组织对受聘教师授予聘书。 6. 各系部形成本系部行业企业特聘教师专家库数据及资料;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形成全校行业企业特聘教师专家库数据,每学期须做数据库维护。 7.聘任程序流程图 五、待遇 1.以学期为单位在学校排课的特聘教师,按照学校课酬标准及有关流程核发。 2.根据学校、系部需要,邀请特聘教师到校做专题讲座,原则上按照500元/次为标准计算。 3. 对于个别特殊情况的特聘教师,津贴标准由学校专项研究决定。 4.课时的统计及课酬的计发由系部统计造表,审核后报教务部统筹计发。 5.专题讲座由系部报备办学指导委员会协同组织,并由办学指导委员会统筹专题讲座课酬的计发。 六、管理与服务 1.学校将行业企业精英队伍统一纳入学校师资队伍进行管理,各系部负责特聘教师这支行业企业精英队伍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到校特聘教师的各项联系及接待工作原则上由专业系部主导承担;特殊客座教授及特聘教授的各项联系及接待工作原则上由校长办公室和实习就业指导办公室主导承担。 2.各系部应在每年的1月和7月对本部门所有特聘教师本学期从事的工作进行总结,填报《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特聘教师工作情况统计表》,同时制定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将总结和计划报送学校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及教务部备案。 3.特聘教师应遵守《教师法》等有关职业教育学校教师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和责任。特聘教师其教学环节和教学效果等标准应与本校教师同等要求。对未履行职责,完不成教学任务,达不到教学要求,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行业企业精英,可按规定予以解聘。 4.各系部应为本部门的特聘教师建立档案,详细记录特聘教师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完善对本系部特聘教师的各项服务与评价工作。 5.行业企业精英聘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根据学校及专业需要可以续聘。 六、其他 1.各系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特聘教师登记表 2.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特聘教师花名册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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