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题t专题讲座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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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题专题讲座 主讲人:纪定权 时间:2012年9月16日—9月20日 地点:2014级1班 出席:全班学生 课时:4课时 案例: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甘肃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西街道班门口,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向东行驶的陕D-72231大翻斗运煤货车,与一辆向西行驶的榆林子镇幼儿园核载9人,但实际载有64人的校车相撞。当场致5人死亡,其中校车司机1名,幼儿园学生4名。其余受伤人员在送往医院及抢救过程中,有15人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老师1名,学生14名。目前,已造成21人死亡,44人受伤。(事故原因:车辆超载) 12月12日18时许,江苏徐州市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已造成12人死亡,。由于侧翻发生比较突然,孩子们互相挤压,坐在汽车西侧的孩子伤亡比较严重。截至13日凌晨2时许,共造成15名学生死亡。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介绍,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曾因“未备案”被停运。上报公安部门审批时,规定A1驾驶证才可驾驶。而车主洪旭持B2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洪旭交代,这辆车原本由另一驾驶员驾驶,但因其家里有事,他临时代班。(事故原因:非营运车辆) 警示: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溪八中学生必读手册》等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骑自行车时,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不超速、不并骑,不载人,不打闹;坚决不逆行。 3.步行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走路靠右行,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不乱穿马路。不在马路上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 4.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做到不驾驶、不乘坐无号牌、异地号牌以及安装有太阳雨伞的摩托车、超载摩托车,对自己的身体、生命负责;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坚决戴好安全头盔,扣紧安全扣带,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不乘坐超载、无牌无证、拼装改装、报废车辆和农用三轮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同时,发现非法运营车辆,请主动拨打公安交警举报电话(110)进行查处。 5.服从交警指挥,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例一,某高校研究生谭某(男,22岁)到同学处玩,在返回本校途中,某建筑公司解放牌大货车带挂车由后面驶来,驾驶员鸣笛示意超越。由于前方道路右侧堆放大量木料占据路边,骑车人听到鸣号后未予理会,继续行驶并发生摇晃,当自行车与汽车齐头时,前轮偏转与汽车右前轮发生刮擦,骑车人倒入汽车与挂车之间,被挂车右前轮碾压头部,当场死亡。   分析:机动车在其正确行驶路线上比非机动车有“先行权”,自行车在遇前方路障需要绕行占道时,一定要主动避让机动车,那种“反正你不敢轧我”的侥幸心理和故意不让车,与机动车争道抢行是非常错误的,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 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 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识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右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列队通行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须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   (4)列队横过行车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   (五)正常的骑自行车常识 (1)转弯前必须减速慢行,向后观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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