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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政府职能转变历程中政府职能导向选择的对比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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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政府职能转变历程中政府职能导向选择的对比研究 李 静 (重庆行政学院 重庆400041) [摘 要]政府职能是发展变化的,不仅不同社会形态国家的政府职能存在差异,同一国家不同历史阶段的政府,其职能的重点、内容、范围和行使职能的方式即政府导向也是不同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要以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为根本目的和出发点适时的调整政府职能导向,从而加快政府的转型和社会的发展。本文通过对中国和西方政府在其政府职能转变的历程中,对政府职能导向选择的不同进行概括和对比,从矛盾中看到中国政府的先进性,从统一中寻求共有的政府职能发展导向和道路。 [关键词]政府职能 服务型政府 凯恩斯主义 一、中国政府职能转变历程中的导向选择 从建国以来,中国政府职能大致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以计划为导向职能的政府 新中国成立时,中国政府选择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此时的政府职能具有鲜明的特点: 1.全能型政府职能 计划经济最大的特点就是一切重要的经济决策都由政府做出,一切主要的经济责任也都由政府来负责。政府应当支配一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被认为有权力支配一切,有力量支配一切,有理由支配一切,凡是政府能做的都由政府做。 2.阶级专政职能被无限放大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被认为是无所不能的。法律即使存在,但存在这样的认识,即认为有了法律,政府反而束手束脚,法律的限制约束职能作用被看成是多余的,政府的专政职能被无限放大。 从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22年的时间里,我国以计划为导向的政府职能完全成熟起来,但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日益体现出它的缺点和不足。它完全否定价值规律的存在,以政府有机论为核心,完全否定个人价值的存在,抹煞了个人创造的积极性,因此内部矛盾也不断滋生,最终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以市场为导向职能的政府 这一时期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是通过以下四个层面展开的: 1.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以后,我国的对外开放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纵深地带全面开拓,使政府职能转变出现了突破。 2.1993年底和1994年初,通过宏观调控体制改革的路径,重点对计划投资体制、财政税收体制、金融外汇体制、外贸和国际合作体制进行了改革,使政府职能转变向更高的层级推进。 3.1994年,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走上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阶段,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路径,找到了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使政府对企业的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这些都是政府职能转换理论和企业改革理论创新的硕果。 4.1994—2000年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的路径进行了住房制度改革,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使住房建设和交易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型支柱产业。公共福利制度改革,使各级政府的职能更多地转向经济社会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方面,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在建设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也根据不同的阶段现状提出了不同的政府职能理念。 一是法治理念。在市场经济体制最初确立起来时,政府意识到必须积极推进法制建设,法律在市场经济中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充分发展也必须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新阶段的立法任务是,“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1997年党的十五大根据法制建设的进展,提出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法治理念纳入了政府职能建设的中来。 二是公平理念。如果是法治理念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硬件建设的一部分,那公平理念就是市场经济体系中软件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平理念的建设意味着政府在职能转型中更加突出了“人本”的原则,更加注重民生。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理念的不同选择,说明政府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政府职能的导向也有所不同,要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的调整我们政府职能。在这26年的时间里,中国政府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职能也逐渐完善和成熟起来,同时也孕育出了新的职能要求。 (三)以服务为导向职能的政府——服务型政府 21世纪初的政府职能转变实践和理论研究探索,重点是要将经济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党的十七大做出了“加快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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