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发票管理办法(试行).doc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发票管理办法(试行).doc

  1. 1、本文档共3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关于印发《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现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 份公司)发票管理,强化基础工作,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流 程,防范涉税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 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相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指公司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 务、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一)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从外部取得的发票,主要包括增 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下同)、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等。 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从外部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税 收缴款凭证,财政部门监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提 供的收费票据和军队收费票据等同发票管理。 (二)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对外提供的发票,主要包括增值 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第二章进项侧发票管理 第一节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各级主管领导是进项侧发票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对本单位发票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第五条外来发票接收部门是外来发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 具体职责如下: (一)及时取得发票; (二)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三)更换不合规发票; (四)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时间内传递给财务部门; (五)配合财务部门对发票开展检查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取得发票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是进项发票管理的专业归口部门,具体职 责如下: (一)负责建立发票管理制度; (二)对接收部门提交的发票进行复核; (三)对不合规发票退回接收部门进行更换; (四)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认证抵扣; (五)对合规发票进行归档保管; (六)负责本单位发票检查工作; (七)对发票管理知识、真伪鉴别方法等进行培训; (八)负责本单位发票管理的其他工作。第二节发票取得 第七条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含供货商、服务提供商、其 他合作商等)准入的审核管理,以确保供应商提供合规发票。 第八条各单位应在合同协议中约定供应商开具发票的条件 及送达时限,确保及时取得发票。 第九条业务经办人员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主动向对方 单位索取合规发票,并对双方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 行及账号、经营地址及电话、开票时间、经营项目、商品规格、 数量、单价、金额、联次、签章等要素进行审核。 第十条业务经办人员应借助税务网站等渠道对非增值税专 用发票(单张面额500元及以上的定额发票,单张面额5000元 及以上的其他发票)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并打印网上验票结果作 为报账凭据。 第三节不合规发票处理 第十一条不合规发票包括以下情形: (一)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未加盖 发票专用章; (二)发票打印错格压线; (三)发票折叠损坏; (四)客户名称填写有误(含未按全称填写); (五)发票内容有涂改、挖补; (六)发票大小写金额不符;(七)发票联未经复写; (八)购买实物无对应清单; (九)假发票或已换版作废的发票; (十)白条或收据(含公司内部收据); (十一)开具日期为以前年度; (十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合规情形。 第十二条如果发现不合规发票,必须由业务经办人员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第四节发票传递 第十三条业务经办人员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 票之日起 15天内连同其他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其他发票的传 递按照各单位报销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应对发票进 行复核,复核无误的,业务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应办理票据移交 手续,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移交登记表(进项税)》(附件1)上 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传递给财务部门的发票,必须保持票面 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 迹。 第十六条对于超过开票日120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经 所属法人单位总会计师审批以后,方可提交财务,否则财务部门 不予受理。第五节发票认证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 2日内进行 认证。基本流程见《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报账流程》(附件 2)。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收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在 15日内进行稽核比对。 第十九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 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条件, 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逾期(超过开具日期

文档评论(0)

yanpan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