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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河南和谐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工程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河南和谐置业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9日
前 附 表
项 目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 和谐嘉园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工程 2 建设地点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与经南八路交叉口南500米 5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 7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8 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9 质量要求 合格。 10 资金来源 自筹 12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 14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河南和谐置业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
截止时间:2011年 12 月 26 日 11 时整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037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河南和谐置业有限公司和谐嘉园工程
招标项目: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条件及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即为现场项目经理并出具委托书;具备完善的现场管理组织架构。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资质证书等。
投标单位应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拟投入专业技术力量、拟投入机械设备仪器。(应列明上述内容。)
提供科学合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应列明上述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应与招标人密切配合,服从业主单位的统一管理,做好工程各专业之间的协调配合,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管理手册》。
施工用水用电:中标人应按业主指定的地点接通水、电,并自行装表计量,有关管线敷设由中标人承担。水、电费按施工中实际用量和有关收费标准结算后从工程款中扣除。
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包含路基土方平整、道路、大门及附属设施施工等。(详见招标文件所附设计图纸。)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2008)》及有关文件编制,采取定额计价方式。投标人同时提供工程预算书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并附于投标文件封套内。
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并结合目前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及提供优惠承诺,招标单位根据各单位的报价高低及各单位的实力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管理费(含财务费)、施工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以及应考虑的风险金等一切费用;
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并包含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及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可能发生的因施工必须采取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农田、树木等的防护措施费;以及因施工造成公私财物损坏、丢失、污染等各种因素所导致的第三方进行索赔的费用。
结算方式:按合同一次性包干。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分别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正副本内容不同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见前附表),凡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的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开标及评标
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开评标,投标人不参加开评标会议;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采取业主评标议标的方式。招标人将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付款方式、施工组织方案、优惠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议,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到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逾期不到者视为弃权。
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付款方式
无预付工程款,待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开始施工之日起7日内付工程款的20%;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完毕 15 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剩余工程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自开工之日起20个日历天竣工,并通过招标人验收,每延迟一天按2000元支付招标人违约金。
质量保证及质保期:工程质量未达到有关技术及验收标准的,中标人应进行返工并达到合格要求,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本工程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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